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丝袜,我靠,我不会是看错了吧。
这个时代已经开放到这种程度了吗?
连丝袜这种斩男神器,都发明出来了?
那个人才这么与时俱进,这脑洞都快赶上黑洞了。
仔细看了看,林书豪发现,眼前这物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丝袜,而是一双很普通的袜子。
只是用的布料非同寻常,和他上次做内衣用布料一样,都是蚕丝制成。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女子,穿的鞋子有类似长筒的靴子,所以袜子的腰线也比较长,从远处看和丝袜还真些像。
玉玲恰在此时,刚好走过来,兰花的大致雏形,她已经在戒指上雕了出来,想要让林书豪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
刚好看到后者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地方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白皙的脸颊上,顷刻间晕满羞红。
林书豪看的正入神,下一秒,只觉得一阵香风拂过,玉玲窈窕的身形已经挡住了他的视线,不动声色的将那袜袜藏在身后。
林书豪见状有些尴尬,要知道袜子虽然不比亵衣亵裤一样私密,但终归也是女子的贴身衣物,哪能随便让人观摩。
可眼下,他不但看了,还研究了半天,关键是还被抓个现形,任他脸皮再厚,也有些臊得慌。
“那个……别误会,我就是碰巧看到了,有些好奇,所以多打量了两眼!”
玉玲闻言更加羞涩了,细若蚊蝇道:“是玉玲的错,和公子无关。”
林书豪见这小妮子手里还拿着戒指,连忙转移话题道:“是花纹雕好了吗?”
玉玲这才回过神来,将戒指递到他手中道:“还没,只是雕了个大概的形状,想让公子看看喜不喜欢。”
见她羞意渐退,林书豪将戒指拿在手里看了看,顿时眸光一亮,玉玲雕的竟是一对相守兰的造型。
相守兰顾名思义就是两株兰花并蒂而生,花开双艳,花落双枯,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兰花品相。
当下忍不住夸赞道:
“好,太好了,没想到玉玲姑娘不但手巧,心也富有灵性,完全称得上心灵手巧之名。”
“公子莫要取笑玉玲了,我哪有公子说的这般厉害。”
小妮子话虽这么说,但眉眼间的喜色,却难以掩饰。
“既然公子喜欢,那我就去接着雕了!”
说完小妮子满心欢喜的跑开,接着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折了回来,林书豪这才发现,这晾晒袜子的地方,似乎别有洞天,只见玉玲深入其中,不多时就红着脸跑了出来。
只是那怀中死死护着某些东西,生怕给人看到一般。
林书豪不动声色的苦笑一声,想必这丫头怀里藏着的是她的贴身衣物了。
只是看这防狼的架势,搞得他是喜欢偷窥女孩子内衣的老色批似的。
这就很伤人。
弄了这么大的乌龙,林书豪也不好意思再在屋子里乱转,干脆出了屋子,陪铁匠老板聊了起来。
从两人之间的谈话他知道了很多往事,铁匠以前是个老兵,参加过十多年前的黄沙之战。
在这场战斗中,大乾朝惨胜了号称沙漠雄狮的北辽。
之所以称为惨胜,是因为在这场大战中,大乾朝为了保住国座,几乎损失了几十万士兵,就连当时大乾朝的皇帝,都战死沙场,做到了当之无愧的天子守国。
林书豪听的暗暗咋舌。
不过,铁匠口中的另一个猛人,吸引了他的兴趣。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