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匈奴他们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可是乾国的城池并非易与之辈。
城墙坚固异常,每一块石头都经过精心雕琢,再加上嬴天研发的那些水泥的浇灌,堆砌成坚不可摧的防线。
攻城机器的冲击虽猛烈,却只能在城墙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而且乾国的工匠们早已在城墙内嵌入了机关,一旦敌人攻击,便有滚烫的油和尖锐的箭矢从城墙上方倾泻而下,给予敌人致命的打击。
匈奴士兵们在攻城机器的掩护下,挥舞着刀剑,试图攀爬城墙。
他们的呼喊声、怒吼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战场上最原始的交响乐。
陪同过来一起作战的那四名指玄宗师见到这个样子,立马就准备出手。
而站在一旁的老将黄忠见到这个样子,立马就睁大了自己的眼睛,然后将放在自己后背上的那把弓箭取了下来,拉了一个满月,朝他们射了过去。
随着那支弓箭的离去,一条斑斓猛虎腾空而起,横扫整个战场朝着那四名指玄宗师扑去。
还没等几个指玄宗师反应过来,头就已经被那只猛虎给咬断了。
不过他们的事并没有让匈奴感到胆怯,反而还激起了他们的血性,进攻的力度变得更大了。
乾国士兵则冷静应对,他们的训练有素,配合默契,手中的长矛和利剑如同收割生命的镰刀,无情地斩落敢于接近的敌人。
战斗愈演愈烈,匈奴人的进攻愈发疯狂,闵冉指挥若定,他们利用城墙的高度优势,投掷巨石和燃烧的火球,对匈奴人造成了大量的伤亡。
每当匈奴人以为要攻破一处缺口时,乾国总能及时修补,并以更加猛烈的反击让敌人退却。
站在远处观察着战场上一举一动的左右贤王等人,看到面前这座城池,竟然攻打了这么久,也仅仅只是蹭掉了一些墙灰。
这让这些骄傲的匈奴人根本接受不了。
又过了一会之后,去攻城的那些部队也就只剩下三分之一,并且攻城武器也被乾国的那些人摧毁的只剩下一两架。
看到这一幕,左贤王知道继续再这么耗下去也无济于事,于是就转过头来看见了身边的那些部落首领。
“各位!
面前的这座城池久攻不下,再加上现在天色也逐渐变暗,我认为我们应该鸣金收兵,商讨一下该如何换一个方式攻城。”
在听到左贤王的这句话之后,在场的那些部落首领都闭上了嘴巴,毕竟这次的攻城战让他们的自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与其继续消耗下去,我认为还是鸣金收兵吧!”
看着那些部落首领一个两个都紧闭嘴巴,一句话也不说,冒顿叹了一口气,虽然心中百般不甘,可是他还是站了出来,表现一个责任感。
眼见这里身份最尊贵的三个人都发话了,那些部落首领也就只能同意了。
原本还在苦苦攻城的那些匈奴士兵在听到鸣金收兵的鼓声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纷纷都朝着后面逃去。
看着那些落荒而逃的匈奴士兵,闵冉眯了眯眼睛。
“打扫战场,将那些匈奴狗的尸体焚烧掩埋!
同时加强警戒!”
接到闵冉的命令,城门缓缓打开了一条小缝,一小队的士兵从城池当中走出,然后开始打扫起战场。
此时,天际线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夕阳像是一块巨大的赤金色火炬,慢慢沉入远方的地平线之下。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