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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十九伯平长大了(第1页)

(四十五)伯平长大了

陈志忠是个讲面子的人甚至还可以说讲义气,他对待他的鸽子以及养鸽子的同道们如此,那对待老街坊差不多也是如此。

华北平原到了冬季便昼短夜长,等到入夜后许多人有串门儿的习惯,三五个人甚至七八个十来个人聚到一块儿聊天扯淡侃大山,任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这在京东农村已是约定俗成的事情。

然而陈志忠是绝少到别人家去扯淡的,而他和谢桂华的家便自自然然地成为了这样的聚集地。

这个生产队的副队长李正更是每晚必到,哪怕进门儿坐个十分八分钟然后再转身出去也得来打个照面儿。

虽然已年逾六旬,但李正身板儿依然结实挺直,声音依旧如洪钟一般透着底气充沛。

李正总是大咧咧坐在那张端正结实的木椅子上,陈志忠喝茶的把儿缸子也就理所当然放在了他这边儿,虽然沏的是廉价的“高碎”

(茶叶末),但李正从不嫌弃来者不拒。

李正媳妇给他生了五个闺女,他是正想要个儿子,哪怕只有一个,可等到知天命的年龄他才算认了命,老天爷不给你呀!

虽然如此,但李正看别人家的男孩儿一天到晚地野跑疯玩儿,干起活儿来挥汗如雨个个不含糊,他心里是羡慕极了,他于是喜欢有事没事儿到陈志忠家来串门儿,看着伯平、仲平与嫩葱一样的才上小学的老三春生,他打心眼里喜欢。

但居家过日子都有各自的难言之隐,正所谓“谁难受谁知道!”

这伯平中学毕业后就先回了家,考学跳龙门考上一所中专之后变成居民户口,那在陈志忠与谢桂华来说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咱家祖坟上,就没长那根蒿子!”

陈志忠笑眯眯地对儿子伯平和媳妇谢桂华言语着,“你呀,先到生产队干几天活儿,咱家正缺劳动力给咱挣工分呢!

回头再找个地方当个小工儿,板砖和泥干上几年再说!”

陈志忠给儿子伯平描绘着他的幸福前途,一旁的谢桂华没言声儿,但她心里已有了打算,她得去找大弟弟明坤,让明坤给伯平谋个差事,再怎么着也比务农或当小工儿强。

谢明坤那时早已调到了京东县法院工作,他托自己的在京东建筑公司当领导的战友给伯平在公司所属的“构件厂”

找了份临时工的差事。

这之后伯平成了每月能按时拿工资的工人,陈家的日子自是好过了许多,而身份改变了每月有了收入的伯平,腰杆也是硬气了许多。

那时冬天时兴戴栽绒的皮帽子,京东县城里的年轻人许多都戴了它,就连生活在北京城里的谢远春节回新屯老家也戴了一顶。

皮帽子上面的两根系带要在后面随风飘动那样才来的有面儿,于是伯平给自己也买了一顶,陈志忠与谢桂华不好说什么,也就默认了。

那时候时兴喇叭裤,裤腰二尺三,裤脚儿三尺四,走起路来呼呼啦啦,再配上披肩的长发,戴上必须保留完整的商标的蛤蟆镜,港台味儿十足。

而如果手里再拎上一台四个喇叭的里面飘荡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的流行歌曲,晃晃悠悠在乡办的集市里走上一圈儿,总会招来羡慕的眼光与女孩子的青睐的眼神儿。

伯平喜欢这些,他想一样不少地将自己装扮起来。

买皮帽子陈志忠与谢桂华都“忍”

了,总要实用些,而等到春暖花开,伯平的头发快要披散到肩膀时,这父母二人却坚决地站出来予以反对,理由很简单,“二流子才那样呢!

你见过哪个好人家的孩子那样儿?剃头不剃,不剃我给你铰喽!”

说罢就要抄起剪刀,伯平让步了,让父母把头发铰了,这传出去多让人笑话。

而有一天伯平穿回来一条喇叭裤,就又把父母给惹翻了,伯平辩解说,“裤子是单位同事的,我俩关系好,借着穿穿!”

陈志忠与谢桂华再次同一口径,“不行,你穿成这样儿,跟个扫地机似的,我们替你害臊!”

其实伯平穿那种喇叭裤确实不好看,那种裤子适合身材挺拔的年轻人穿,如玉树临风,而像伯平这种矮身材的人,穿上它就像一个扫地机,“你快点给我还了去,快点!”

陈志忠的语气严厉得不容商量,谢桂华同样没有商量余地,伯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儿,急得眼泪在眼圈儿打转儿地辩解着央求着,最后一咬牙一跺脚骑上自行车走了!

而如果光只是这些,谢桂华还不是怎样担心,问题是谢桂华隐隐地感觉到在大儿子伯平身上,一种“儿大不由娘”

的苗头已经出现了。

有一天她在西屋收拾伯平、仲平的铺盖时,在伯平的枕头下面,发现了一本精制的笔记本,像书又不像书,里面字写的不咋地但却认真工整,而在扉页处用大字体写着“某某回忆录”

,及至翻开来读了几页,虽然不能通顺的将全文读下来,毕竟里面有许多陌生的“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的生字,但大意她却是明白的,这个只有高小文化程度的农村妇女不由得被里面的通俗而又撩情的文字惊得目瞪口呆!

谢桂华赶紧合上小本儿,仍旧放在了伯平的枕头下面,她知道伯平已经长大了,但正因为长大了,那么看了这种书就更容易学“坏”

;而一旦干了坏事被抓起来蹲上几年班房儿,那这孩子不是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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