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遇到像刘振东这种混人,这种眼珠子一瞪连亲爹都敢不认的又喝了酒的混人,明华只有认倒霉,明华说,“大哥,我没有酒量,和您比不了!
我若干了这杯酒非吐了不可!”
刘振东闻言来了劲儿了,“什么话?!
明华,这么着”
,他操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肥肉送到明华嘴边儿,“你先吃了块肉,垫垫底儿,然后再喝酒,一扬脖儿就下去了!
哪有像你这样挺大的老爷们儿,端着酒杯就跟喝药似的!”
得全拉拉明华的衣襟,朝他递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说,“你别跟他耗了,越耗我爸爸他越来劲!
您不如一口干了算了!”
人说“知儿莫过父!”
但反过来说,“知父莫过儿!”
这对于得全和爸爸刘振东而言才更合适。
得全妈曾经说过刘振东一句——“瞧你那德行,看见酒比看见爹妈还高兴!”
大儿子刘得全又怎么不知道自己的爸爸?!
明华看看拗不过,于是先吞了那块肥肉,然后接着肉香端起酒杯,喝下半杯,另外半杯撒在了衣服上、脖子里,刘振东这才放过明华,哈哈笑着照顾起了自己。
(三十四)
这时二当家的谢明仲作为东家来给大家让茶敬酒。
二大家的不会说什么,但是他“胆儿大不嫌寒颤”
脸皮厚,敢说。
虽是过了“知天命”
年龄,但谢明仲腿脚还利索,牙齿还能咯嘣咯嘣吃炒熟的黄豆,他生性乐观,到了这样的年纪,他就更是不争不抢,因为与人无争所以少怒,“有吃有喝儿还争得是什么?!
地震没被砸死,那就算命大了!”
但侄女秀兰出嫁让他心里空落落的,有了秀兰这个家才像个家,没有了秀兰,这个家还成个家吗?虽然秀兰只是嫁到了不老屯,走路有十分八分钟就到了,但那毕竟是嫁出去了,是别人家的媳妇,成了别人家的人。
几乎每天晚饭后他出门往外走的时候,秀兰都要说一声“二大爷,您慢点,您吃饱了吗?”
这让这个瞧上去傻了吧唧的主儿中心生出了几许怅惘。
这一年入冬的时候,秀兰和她的哑巴妈给谢明仲和大哥明伯一人做了一身新的棉衣棉裤,等到有一天晚上,二当家的回家吃饭的时候听说兄弟明华被老叔天顺请走了;第二天晚上,大叔天祥、老叔天顺来他们家串门儿,和他们哥仨儿说起了给侄女秀兰保媒的事儿,明华打着手势告诉秀兰的哑巴妈。
男方是不老屯的老叔天顺的徒弟秦顺友,那是一个好小伙子,激灵、俏皮,每次碰到他都老远就打招呼,专拣他爱听的说。
这些念头都迅速地在谢明仲的脑子里闪过。
这时明仲来到了刘振东这一桌,因为这一桌上刘振东是年龄最大辈分最高的,所以明仲按礼节便先张罗刘振东,他朝刘振东说道,“刘副队长,今儿这酒您可得喝足啰,今儿可是咱秀兰侄女大喜的日子!”
这时刘振东已经半斤65度的二锅头下了肚儿,头削(xue)微有些晕,身体略微有些飘,正是恰到好处之时,常人喝到这个份儿上也就打住不再喝了,但刘振东却是酒兴正浓之时,虽是喝酒的速度慢是下来,但话却开始多了起来。
他边叫着明仲“二哥”
,边让明仲给他空酒杯中斟满酒,同时他嘿嘿儿笑着给明仲倒满了一杯,然后硬塞到明仲手里。
明仲推拒道,“刘副队长,我是来给您和各位敬酒的,您怎么反过来给我倒酒,这我怎么担待的起,这也不对路子呀!
不行不行,不是这么个理儿,这酒我不能喝!”
明仲已经两钟酒下肚,他开始有些兴奋,于是红脖子胀脸地到各桌让酒让菜,谁想到刘振东竟来了这么一手。
二当家的了解刘振东,一个村的又是院儿挨院儿的邻居他太知道刘振东了。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