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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秀兰的婚礼(第4页)

遇到像刘振东这种混人,这种眼珠子一瞪连亲爹都敢不认的又喝了酒的混人,明华只有认倒霉,明华说,“大哥,我没有酒量,和您比不了!

我若干了这杯酒非吐了不可!”

刘振东闻言来了劲儿了,“什么话?!

明华,这么着”

,他操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肥肉送到明华嘴边儿,“你先吃了块肉,垫垫底儿,然后再喝酒,一扬脖儿就下去了!

哪有像你这样挺大的老爷们儿,端着酒杯就跟喝药似的!”

得全拉拉明华的衣襟,朝他递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说,“你别跟他耗了,越耗我爸爸他越来劲!

您不如一口干了算了!”

人说“知儿莫过父!”

但反过来说,“知父莫过儿!”

这对于得全和爸爸刘振东而言才更合适。

得全妈曾经说过刘振东一句——“瞧你那德行,看见酒比看见爹妈还高兴!”

大儿子刘得全又怎么不知道自己的爸爸?!

明华看看拗不过,于是先吞了那块肥肉,然后接着肉香端起酒杯,喝下半杯,另外半杯撒在了衣服上、脖子里,刘振东这才放过明华,哈哈笑着照顾起了自己。

(三十四)

这时二当家的谢明仲作为东家来给大家让茶敬酒。

二大家的不会说什么,但是他“胆儿大不嫌寒颤”

脸皮厚,敢说。

虽是过了“知天命”

年龄,但谢明仲腿脚还利索,牙齿还能咯嘣咯嘣吃炒熟的黄豆,他生性乐观,到了这样的年纪,他就更是不争不抢,因为与人无争所以少怒,“有吃有喝儿还争得是什么?!

地震没被砸死,那就算命大了!”

但侄女秀兰出嫁让他心里空落落的,有了秀兰这个家才像个家,没有了秀兰,这个家还成个家吗?虽然秀兰只是嫁到了不老屯,走路有十分八分钟就到了,但那毕竟是嫁出去了,是别人家的媳妇,成了别人家的人。

几乎每天晚饭后他出门往外走的时候,秀兰都要说一声“二大爷,您慢点,您吃饱了吗?”

这让这个瞧上去傻了吧唧的主儿中心生出了几许怅惘。

这一年入冬的时候,秀兰和她的哑巴妈给谢明仲和大哥明伯一人做了一身新的棉衣棉裤,等到有一天晚上,二当家的回家吃饭的时候听说兄弟明华被老叔天顺请走了;第二天晚上,大叔天祥、老叔天顺来他们家串门儿,和他们哥仨儿说起了给侄女秀兰保媒的事儿,明华打着手势告诉秀兰的哑巴妈。

男方是不老屯的老叔天顺的徒弟秦顺友,那是一个好小伙子,激灵、俏皮,每次碰到他都老远就打招呼,专拣他爱听的说。

这些念头都迅速地在谢明仲的脑子里闪过。

这时明仲来到了刘振东这一桌,因为这一桌上刘振东是年龄最大辈分最高的,所以明仲按礼节便先张罗刘振东,他朝刘振东说道,“刘副队长,今儿这酒您可得喝足啰,今儿可是咱秀兰侄女大喜的日子!”

这时刘振东已经半斤65度的二锅头下了肚儿,头削(xue)微有些晕,身体略微有些飘,正是恰到好处之时,常人喝到这个份儿上也就打住不再喝了,但刘振东却是酒兴正浓之时,虽是喝酒的速度慢是下来,但话却开始多了起来。

他边叫着明仲“二哥”

,边让明仲给他空酒杯中斟满酒,同时他嘿嘿儿笑着给明仲倒满了一杯,然后硬塞到明仲手里。

明仲推拒道,“刘副队长,我是来给您和各位敬酒的,您怎么反过来给我倒酒,这我怎么担待的起,这也不对路子呀!

不行不行,不是这么个理儿,这酒我不能喝!”

明仲已经两钟酒下肚,他开始有些兴奋,于是红脖子胀脸地到各桌让酒让菜,谁想到刘振东竟来了这么一手。

二当家的了解刘振东,一个村的又是院儿挨院儿的邻居他太知道刘振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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