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鸟和千夏已经洗过澡,换上干净的衣服。
果然是人靠衣装。
洗干净之后,两个脏小孩变得意外的耐看。
顾怀薇伸手摸了摸白鸟的头。
“原来你的头发也是偏藏蓝色呀,之前没洗头,我还以为你的头发是黑色呢。”
废土世界的人,要么是那种偏西方人的长相,身材高大,五官深邃,骨相分明,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多一些。
要么就是偏东方人的长相,脸部线条柔和,身材相对瘦弱,敏捷度更高,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更为单一,都是黑发黑眼。
白鸟身型和脸蛋看起来,偏向于东方人的秀气,但眼睛和头发的颜色,又比较稀有。
不像是自然形成的颜色。
白鸟感受到头发上传来手心柔软的触感,他身体有些僵硬,但是没有往后躲。
他原本是黑发黑眸,但在黑螺旋研究所作为志愿者的那几年,他服用了太多不明的药物,才导致自己眼睛和头发颜色的变化。
这种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告诉顾怀薇的。
顾怀薇又摸了摸千夏的脑袋,千夏是个非常内敛的十二岁小女孩,她的脸刷地一下红了起来,低头搅着手指不敢抬头看顾怀薇。
“你叫做千夏,对吧?你有一个好母亲。”
顾怀薇觉得千夏太瘦小了,因为过于饥饿,腮帮子都瘪了下去,需要多补充一些营养。
“从明天开始,你们要好好工作,你们代表着绿洲宾馆的形象,主要职责是为客人提供便利服务……”
因为白鸟和千夏都是小孩子,顾怀薇更为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工作的具体内容。
首先,顾怀薇需要他们站在宾馆门口,微笑迎接顾客,替顾客开门,并引导他们进入宾馆大堂。
其次,他们还需要协助顾客从门口搬运行李,引导他们到前台办理入住,或将行李送至房间。
最后,顾怀薇要求他们熟悉一下宾馆附近的设施,包括停车场、公交站和驿站的使用方法,随时为顾客答疑解惑。
“你们的工作内容不难,就是搬运行李需要一些力气。”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平时没事的时候,记得锻炼。”
“我这里包吃包住,不发工资。
等你们工作满三年,你们可以自行决定去留。
到时候如果还愿意留下,我们在谈具体的薪水。”
顾怀薇把工作的具体内容交代给他们后,分别牵起白鸟和千夏的手,让他们握在一起。
“好啦,你们以后就是同事了,要好好相处,少抬杠,不要吵架。”
千夏非常乖巧的点头。
白鸟则是不自然地“嗯”
了一声。
他看了一眼对面瘦弱又怯懦的千夏,似乎没啥特别之处,不需要他过多的提防。
白鸟在顾怀薇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勾起唇角,这个宾馆是他很好的藏身之处,就姑且先装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藏在这里,直到他找到更好的去处,再逃走。
于是,白鸟仰起头,露出天真可爱的笑容:“店主姐姐,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然后照顾千夏妹妹。”
而顾怀薇目光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白鸟脸上的太阳十字标志。
死小孩,还挺能装。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