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时间,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元月月身上,似在好奇她的决定。
元月月弱弱地向后退了一步,看着那杯酒,再看着评委那一脸的笑意,她的心里翻涌着深深地什么。
喝下这杯酒,或许,她的命运就会得到一些改变。
然而,她也知道,有了第一杯,就会有第二杯,所以,这第一口她必须拒绝。
万一她喝酒发酒疯,那更会搞砸一切。
“不好意思。”
元月月轻声,“我是真的不会喝酒。”
话音落下,她看见李志眼里传来明显的失望,她也很无奈。
再看向评委,倒是没有多大特别明显的情绪,但元月月却感觉到了一股压迫的冷意对准她,让她很没出息的现在就想逃。
但她还在希冀,希冀自己还有一线希望。
吃过饭之后,大家的娱乐节目又是唱歌。
元月月刚才就接到了李志的短信,他告诉她,一定要合群,哪怕不喝酒,去KTV多唱几首歌,也能带动气氛,这算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元月月没辙,为了自己能够在复赛中复活,进入决赛,只能咬牙坚持。
毕竟,到决赛去之后,评委的评分将不是最重要的,那才是她真正可以拼搏的舞台。
无论如何,她都要试试。
元月月跟着大家一块儿到KTV,一个最大的包间,里面的酒水和零食都已经摆好了,放歌的声音特别大,震耳欲聋,仿佛要将桌上的东西都震得弹起来。
元月月拧紧眉头,下意识地往角落躲,而大家却像疯了似的,又要了好多瓶酒,还笑着要不醉不归。
看着这样的场景,元月月长长地叹息了声,她严重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硬要凑在一起,好像不是那么协调。
她四下打量了一圈,五彩的霓虹灯照在脸上,眼睛稍微不注意,就会看花。
包间里有着自带的烟味和酒味,向她浓浓地扑来,侵袭着她的鼻腔,进入五脏六腑,呛得她直咳嗽。
这时,李志坐到元月月身边,凑在她耳边,轻声发问:“不去唱几首歌吗?”
元月月不动声色地往后面挪了一小步,冲李志礼貌一笑,再说:“已经点歌了,还没轮到我。”
李志来回打量了元月月一圈,目光里带有一抹浓郁的复杂深邃,张开口,笑道:“在这种场所,就是要放得开才行。
别端着了,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一个恶魔,你要将它释放出来。”
元月月眸光颤颤的,继续往后退,“李老师,你喝多了,不如,就靠着那边休息下吧?”
“我没有喝多,我的酒量,大着呢!”
李志凑向元月月,语气暧昧中透着些挑逗,嘴角勾着一抹坏坏的笑弧,“你离我这么远,你说话我都听不清楚了,来,靠过来点儿。”
一股浓郁的酒味扑鼻而来,元月月的眉头拧得更紧,只听李志继续说:“你看看他们,玩得多嗨!
你知道吗,你的这批竞争对手里,还有跟评委谈恋爱的选手呢!”
说着,李志冲元月月挤了挤眼,指了指她,再指了指自己,已经是在明示。
元月月捏紧拳头,控制自己出手将他推倒的冲动,冷冰冰地出声:“李老师,我已经结婚了。”
李志像是没听见一般,继续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你要当的,是变色龙,需要你是什么颜色的时候,你就得是什么颜色,明白吗?”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