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她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将高屿上衣口袋里的东西取了出来:“而且,有这块九号晶石的碎片在,你我的安全就能得到保障。
相信我吧,好吗?”
高屿挑了挑眉。
只有在她修起来的房子里才有安全感?
这下可是不得不回家去了。
但在那之前,她必须再做点确认:“九号晶石……到底有什么用处?那栋屋子深处污染区、却鲜少被污染种攻击的原因,是不是就在这上面?”
她至今仍旧认为,她早该在院子最初被污虫攻击的那一次,就想到这些的。
南秋住在污染区中多年安然无恙必有缘由,九号晶石一出问题,院子立刻遭到了袭击,这之间怎么可能毫无联系?她那时就应该更上心一些的。
南秋点点头,将其中的关键说给了高屿听。
“九号晶石的能力很特殊,在稳定状态下,能够持续不断地抵御污染物质侵袭。
最开始,我将整块晶石摆在了骨……咳咳,骨灰盒里,使得我们家在403区污染大面积外泄的突发事件中安然无恙。
后来我想着,晶石应该还能派上些别的用场,就对它进行了拆解,得到了总共六块碎片。
大部分的碎片我都安置在了院子里,只要晶石本身不出问题,碎片就能继续发挥功用。
而这,是最后一块。”
高屿再次将碎片握在手中时,忽然觉得这平平无奇的小石头有了不同的质感,连抚摸着表面传来的粗糙感觉,都能给人一种安全感。
她问出了疑惑已久的问题:“九号晶石,难道也是……?”
“你果然不记得了。”
南秋微微一笑,眼神和语气都变得温柔至极:“这是你带来给我的。
为了——保护我的安全。”
九号晶石到她手中的过程实在有些曲折,不适合在此刻向当事人说明。
半年前的那一天,她一醒来,就发现身边的位置是空的,被褥摸上去早已凉透,便意识到高屿离开有一阵子了。
她想起三天前她们的对话,预感到情况不妙。
那时高屿同她说了自己想去执行高难度任务的打算,她觉得危险程度太高,没有同意。
讨论没能出个结果,她们便暂时将其搁置。
没想到,高屿最终还是决定去了。
南秋在屋里坐着等了一整天,最后等来的是贺越风的紧急联络。
那时她也顾不上自己流放者的身份,想也不想就冲去了高屿所在的医院。
如果一切都赶不及,至少,她得最后看她一眼。
然而她根本没能进门,就被轰了出来。
最后,是贺越风到外面来见她,顺道将九号晶石交到她手中。
据贺越风所说,这块异能结晶,是她从高屿手里抠下来的。
后者到她这儿时已是意识不清的状态,口中却重复说着“一定”
“留给”
“南秋”
几个单调的词汇。
她猜测高屿是有东西要交给南秋,一通检查后,发现其放在上衣口袋里的右手正死死握着一块石头。
那时她还不知道这诡异的石头到底是什么,但还是随着自己的心意,趁其他人没赶来前,将高屿僵硬的手指头一根根掰开,取下石头私藏起来。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