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实际上,即使江风放开压制、直接把自己的境界,拔高到炼神四重,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因为与其说,江风是在飞速地提升自己的实力,反倒不如说,他是在以一种并不算十分迅猛的速度,逐渐恢复自己本应该具备的实力。
这也正是除了崆峒印,与昆仑镜的帮助之外,之前的江风,在突破到新的大境界之后,压根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来稳固自己的根基,便可以快速提升自己实力的原因之所在。
关于这一点,血脉觉醒程度更高、血统记忆解封更多,同时也对自己这具躯体所隐含的秘密,更为了解的副人格,多多少少应当是知道一二的。
只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这个家伙并没有把这一真相,告诉江风罢了。
处理完多余的、溢出的灵力之后,江风忽然想起来,自己此次在梦境世界中,杀死嘲风,并且成功吸收、炼化其精血之后,应当与上次杀死夔牛的情况与结果一样。
以之前的结果推断,使用这种超凡种族的精血筑基,并不会使江风,获得那些超凡种族的天赋技,但是却可以使他获得,具备超凡种族特性的顶级灵宝。
就像江风上一次在杀死夔牛之后,获得了以夔牛的血与骨、皮与肉为“原材料”
的强大灵宝——震天鼓。
想到这里,江风立刻闭目凝神,让自己的意识,沉浸于自己的灵识海中。
刚一进入灵识海,江风便十分惊讶地发现,在突破到炼神境之后,他的灵识海的面积与规模,比起他之前处于炼体巅峰时,要扩充了不少——由一个小水池,变成了两个游泳池那么大。
而泳池内的“水”
,比起之前来,也变得更为湛蓝、清澈。
这意味着,江风现如今的身体,所能承载的灵力总上限,比他炼体巅峰时大了许多,而他灵力的质量,也变得更为浓纯、精粹。
江风飞奔到“游泳池”
旁,发现那湛蓝纯净的、近乎毫无杂质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串模样与项链十分相似的、不知具体为何的物体——黑色的链子上,串有一个龙头模样的、大小大致与荔枝差不多的物件,看起来,与嘲风的头颅极其相似。
尤其是那双位于龙首之上的眼睛,虽说很小,但是却栩栩如生、逼真至极。
毫无疑问,这便是他在梦境世界中,击杀嘲风之后,获得的源自于嘲风的灵宝了。
江风只是粗略地扫视了一眼,便立刻将自己的视线,从那双龙目上移开,因为这令江风油然而生出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感觉——看着那双龙目,仿佛当真在与嘲风对视一般。
此刻的江风,除了知道这灵宝源自于嘲风之外,对其可谓是近乎于一无所知。
因此,他并不清楚,自己就这么毫无防备地、不做任何保护措施地直视这件灵宝,是否会出现什么可怕的问题,例如像与嘲风的那双黄金龙瞳对视一样,会令自己的精神受到影响,再次陷入那种莫名其妙的癫狂状态。
好在江风担心的问题,并没有真的发生,他在短暂地犹豫片刻之后,终于下定决心,在丝毫没有放下戒备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手伸向那串项链模样的灵宝,准备与之签订契约。
几乎是在江风的手指,触及那串项链的第一瞬间,他便立刻成功与之达成了共契。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