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如今的江风,已经具备击杀凌空巅峰超凡种族的实力,拥有极其丰富的战斗经验,以及钢铁一般顽强不屈的战斗意志,一个只有炼神巅峰实力的十强种族,在江风的面前......确实算不了什么。
哪怕此刻的江风,才刚刚经历过一场险象环生的大战,身体与精神俱是还未恢复到巅峰,依旧处于身心俱疲的状态,也同样如此。
只不过,江风之所以会拒绝副人格的提议,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担心,自己在状态不满的情况下,与火凰战斗的风险太高,超出他可能获得的收益。
真正困扰江风、让他有所疑虑的,是他担心,自己在还未完全消化嘲风本源灵力的情况下,再去吞噬、炼化火凰精血中,所蕴涵的强大灵力,是否会令他,境界出现不稳固情况的可能性加大。
而且,根据江风目前得到的信息,以及总结出的规律,在梦境世界中战死,有近乎于百分百的概率等同于真的死亡。
所以,哪怕江风有九成九的把握,可以战胜火凰,也马虎不得,不能太过轻举妄动。
江风觉得,能够多一些时间,使自己的精神与身体状态得到恢复,以更好的状态进入梦境世界、参与战斗,终归是一件有利无害的好事。
而且,他也可以借助这段时间,去调查火凰的资料,从而准备更多反制、针对火凰的手段,大大增加获胜几率。
要知道,比起那些不知名、信息全无、资料成谜的超凡种族,火凰作为知名度最高,而且与人类关系最不和睦的种族的之一,不仅信息十分透明,强弱特点也是十分明显,很好据此做出针对。
喜光喜热的火凰一族,与厌光恶热的朱厌一族,恰巧完全相反。
火属性与光属性灵符,无法对其造成有效伤害,反倒有可能增幅他们的战力,但是以此反推,便不难得知,使用冰属性的灵符,定然可以大大降低火凰一族的战斗力,也可以对其造成重创。
若是有冰属性的灵符兜底,哪怕只有一两枚炼神巅峰左右的灵符,也足以帮助江风,把与火凰的战斗风险降到最低。
在与嘲风战斗时,江风几乎没有做任何准备,只是因为他的财务状况处于谷底,兜比脸还要干净,实在是没有办法。
出于种种原因,江风又不得不在短时间内,突破到炼神境,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才会那般仓促与草率。
这叫做逼不得已。
可此次与上次不同,现在的江风,并不急着吸收火凰的本源精血,反正他已经突破到了炼神境,不必再偷偷摸摸,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灵力。
距离百强榜,还有将近两个半月的时间,江风也不着急,挑战昊天塔之类的高难度“副本”
,反正迟早都能够将凰火这一强大的天赋技,收入囊中,并不急于一时。
既然有了足够充分的准备时间,自然是计划越周密、准备越妥当越好。
为什么不稍微等等,等到有更大把握,可以更为轻松地获胜时,再进入梦境世界呢?
虽然购买灵符,需要花费一定数额的功勋点,但是比起“凰火”
,这一具备可怖杀伤力的强大天赋技来,那点儿功勋完全不值一提。
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江风还是十分清楚的。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