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也拿来吃醋?和一只猫?
空气中那种香槟色的亮光和街头的融洽氛围让薇身心愉快,来到这里,和大卫待在一起,薇蜕下了那层被世人所知的自我之皮,十分惬意。
现在,自己也变成街头这些无名的步行者中的一员了。
人的眼睛,在人群中,像蝴蝶,寻求的是色彩和温暖,只愿栖息于美丽之上。
站在十一月的人行道上,嘉宝想起就是在这里,见到的大卫。
当时他是一个身着灯芯绒夹克的风琴手,正在娴熟的演奏。
从阿米尔和扎娜的对话中知道了薇的存在,上网搜了不少关于薇的新闻,不少艺术评论员称赞她的才华横溢、美貌惊人,曾作为平面模特的嘉宝自动忽略了评论所说的才华横溢,而是冷笑,能有多美?
真美啊!
在人群中见到那女郎,高冷、张扬、浓烈、惊艳而独特,嘉宝的嘴唇开始哆嗦,可以确定的是,这绝对不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是因为,在见到她本人的时候,自信心被杀得片甲不留。
可是那又怎么样?即使她曾经是身价最高的青年女画家,她不就仗着美貌恃靓行凶吗?不然为什么她的前未婚夫,那位画廊霸主继承人会那么评价她?
她早已身败名裂!
雨停,起了微风。
天已亮,但灰蒙蒙的,在几乎被遮没了的雾霭中,天际线时隐时现。
女孩在慌张地奔跑,丝缎米色洋装,奔时裙摆摇曳,裙带飞扬,姿态像美人鱼。
一张清水白莲般的脸,细长妖媚锋利的眼睛,情色而娇艳,看起来非常年轻,至多十八九岁,长手长脚的,五官细致,异常白皙,反衬出街景的灰色黯淡。
她气喘吁吁地向卡森走来,挥了挥手,红着脸颊,薄唇艳红,微抿,脖子淌着汗,倒有几分情色的意味了。
车窗经过她面前时,卡森看到她流下泪水,那楚楚可怜的目光掠过面前的车窗。
车子停了。
卡森转醒,翻了个身,摇了摇头,耳畔只剩下雨声。
起床,淋浴,早餐是一杯黑咖啡加一小块砂糖梅干。
今天是12日,照例要去养父生前的老朋友,住在南部的杜培尔博物村的约翰莫里森家里调琴。
养父彻底失明后的三年,卡森常陪着去那里,那段时间,自己很伤感,母亲刚刚离开一年多,伤痛侵入骨髓。
四岁的时候,离开难民营,六岁跟随母亲离开避难的酒店来到这里,和养父一起生活,开始在养父的指导下学钢琴。
16岁即开独奏会,展现了在钢琴演奏上过人的天赋,而后在艺术大学修读音乐学士课程。
母亲已经不在了,卡森决定放弃发行第一张古典唱片的机会,从学校退学,专门照顾养父。
这个善良的华裔老人坚决反对自己自作主张,匈牙利导师爱德华也劝自己慎重考虑,卡森哽咽,声音沙哑:“我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有心脏病,他自己也有糖尿病,一直靠经营一家从爷爷手里继承的二手钢琴行养活我们,我母亲不在了,他也没有太多的时间,身边不能没有人照顾,我已经没有其他家人了,只有他了,我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后悔,但如果不这么做,我一定会后悔。”
爱德华教授扶了一下眼镜,无奈、惋惜又对失去至亲的爱徒感同身受,拥抱了卡森:“我尊重你的决定,但你什么时候想回来一定要来找我。”
“谢谢您。”
工具包昨天晚上已经整理好了,这是工作习惯。
抚摸了一下相册,窗户还没开,在窗台上放了一个碟子,里面是几块鱼罐头,卡森想,那只猫如果还来的话,应该不会饿。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