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总得来说,这个年纪的少女,面对一个陌生人,不说时刻展现完全的自我,但某种程度上,她的克制、修饰形态的身体语言都太过了,黎震笑了,从几处微小但令人浮想联翩的细节推知完整个性,这当然不准确,因为她还是上车了。
“在找什么?”
“喔,雪茄,你知道哪里有卖最好的雪茄吗?”
黎震瘾又犯了,话一说出口才觉得不妥,这不是在巴黎,连忙道歉:“抱歉,失礼了,我怎么会问一个中学生这个问题。”
“你抽什么牌子的?”
南芳上挑的眼皮一抬,问。
“这,Davidoff。”
被少女反问,黎震倒是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哪里有卖。”
南芳想了一下,又说:“这里容易买到伊莎贝拉之花,你可以试试。”
一路上虽然有堵车,尚算顺利,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还有10分钟才会正式上课,南芳看着黎震离开,急忙跑向四楼的教室。
从潘良的摄影展出来以后,黎震问老友哪里有伊莎贝拉之花可以买,潘良恰好认识一位雪茄店的老板,两人决定午餐之后驱车前往,期间潘良的女性朋友打来电话问下午有没有安排,既然朋友有邀约,黎震便要了地址,自己前去。
在毗邻市区中兴地带,W酒店附近的零售高端商业街515号,找到了潘良所说的代理伊莎贝拉之花的店,黎震有些意外,店主人是一个女人,身着法式克莱因蓝V领收腰连衣裙,高贵冷艳,妆容精致,与自己点头问好之后,便示意店员招待。
问明了来意,店员服务悉心周到,黎震边和店员聊天,不时打量坐在沙发上的女主人,冷白肤色的女子,与自己的前妻,艺坛传奇、有永远的女神之称,从事艺术经营事业、曾任西洋画商协会女性理事长之职的惠美子在脸型、神韵上有几分相似。
她发量充足,称得上光彩夺目,鼻子和唇线既精致而又匀称,几乎第一眼就给人冷艳的感觉,粉颈、皓腕,耳垂上戴的珠宝风格也与她类似。
三个系列各选了一盒,在酒店的时候已经抽了一根,最便宜的那支不是喜欢的味道,不过没关系,很多东西,并不是由感觉主宰一切,一开始不喜欢的,或许最后也会觉得不那么难以接受。
黎震来到度假酒店附近的海边,远方的渡轮在夕阳的映照下,此时蒙上了一层有魔力的面纱,金光洒满大地,归鸟在空中盘旋,伊莎贝拉之花的女主人的脸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在店里的时候装腔作势,这时候就像碎玻璃一样洒落,和惠美子之间的爱早已消失,分开的时候,只有恨,只有痛苦伤心,想起来的时候,就像耳边这一阵阵呼啸而过的风,只留下风停息时的寂静。
本想比前妻更早迎接太阳带来的光明,只是,在2个月前从前岳母那里得知,惠美子已经与他人结婚,她再也不可能爱我了,意识到这一点,黎震才对自己承认,我这赤裸的灵魂真是卑鄙。
那天,天空不停地飘着毛毛细雨,回望与惠美子的爱情之路,我和她之间,是有很多闪闪发光的地方的,如今,却只剩下肮脏的浅滩。
潘良打来电话,问:“找到地方了吗?”
“找到了。”
“那也见到伊莎贝拉了?”
“伊莎贝拉?”
“难道没有?就是店里的女主人啊。”
“见到了。”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