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有。”
到了办公室以后,大卫打电话把薇回来以后的事告诉了南音,那头一阵沉默,过了很久,一个故作轻松的声音问:“要不,你骂我一次?”
“你觉得她这样正常吗?”
“我觉得吧,她现在是那种,如果感情上发生的事冲击到她,她就让自己受冲击,反正她也不可能长期把可能冲击到她的事挡在外面。”
“然后像水坝泄洪一样释放它?”
大卫轻咬滤嘴,瞪着桌面好一会儿。
南音叹了口气:“这就是她的方式,我们帮不了她。”
薇抬起头来,让飘着的碎雪轻抚灼热的皮肤,感觉真棒,真想轻吻这座城市。
丽莲一定被吓到了吧,今天早上去拜访她,找她要酒喝的时候。
早上大卫离开以后,薇打开酒柜,是空的,那家伙果然从不冒险,在自己来这里之前,把它们都扔了吧。
丽莲问:“你想喝吗?”
薇接过香槟,打起精神准备迎接冲击,然后将酒灌了下去,贪婪地,饥渴地,像是要赶紧交差似的。
丽莲觉得,薇的喉头每吞掉一口酒所发出的咕嘟声,听起来像是在啜泣。
喝酒后是不做梦的,这是薇之所以喝酒的主因,尽管多数的时候,会被当作醉酒的疯子。
白昼离开以后,夜晚来得越来越早了,白天,薇没有回信息。
回到家的时候,大卫发现薇没有在,去哪里了?她一向不会不告知行踪。
好在电话打通了,是一个女人接的,对方说:“你好,薇在我这里,喝醉了,你要来接她吗?”
“好。”
到丽莲家的时候,薇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房间的暖气开得很足,丽莲如自己所想,是一位优雅得体的女士,准备好了红茶招待自己。
“打扰了。”
大卫眼前雾蒙蒙的,一股酸气冲上鼻尖,都是自己带给薇的伤痛。
窗外冷白的月光正好,大卫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薇,好久没有看过薇睡着的样子了,尽管是在别人的家里、在旁人的注视下,可是:“她喝了很多吗?”
“嗯,睡了一下午了。”
丽莲早有困意,中午没有睡午觉,实在支撑不住了:“我要去休息了,微波炉里面有牛奶,她醒了的话,你可以让她喝一点,里面右边是客房,有需要的话,你自己决定吧。”
“谢谢。”
薇的脸有些烫,呼吸均匀而顺畅,丽莲休息了以后,大卫关掉了客厅的灯,将自己关在了黑暗中。
丽莲醒来的时候,年轻男子仍然保持着昨天晚上来时的姿势,而薇,头枕在他的大腿上,他们都还在沉睡。
薇是在清脆的鸟叫声中醒来的,一睁眼,便看见大卫,有些心虚,糟了,喝酒被发现了。
丽莲端着果汁和西饼出来,薇与大卫相视一笑,同时站了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对不起,打扰了。”
两个年轻人大概是不好意思,又或者说是不愿意和自己这个老太婆一起吃早餐,总之,他们连卫生间也没有去,抓起外套就飞快地跑掉了。
上车以后,大卫调转车头,开始责怪薇:“喝酒以后,随便醉在别人的家里,这事你常干吗?”
薇一边扎头发,一边回嘴:“这也不能怪我。”
大卫死瞪着薇:“你就没有想过,醉在大街上了怎么办?让路过的流浪汉占便宜吗?”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