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前上学的时候,季宴礼就经常仗着自己比沈遇年岁较长,故意找一些沈遇还没有接触到的知识层面来为难沈遇;沈遇也不遑多让,总是一遍遍地打破季宴礼曾经创下的记录,抢过家长老师们对于季宴礼夸赞的眼神。
等沈遇成年后,非常不巧的,又考到了季宴礼的学校,大三学长与大一学弟之间的竞争对象,从成绩证书到校园绯闻层出不穷,今天我压你一头,明天你高我一脑袋,不过一个学期,弄得全校都知道大三校草与新晋颜霸小学弟之间的万千纠葛。
到现在两人都进入了娱乐圈,季宴礼团队也总是隔三岔五的抢走他的代言和通告,最气人的是,抢走了季宴礼也没有真的代言,就这么生生的将珍贵的代言资格拱手喂给公司里的其他后辈。
只是脑子里飞快的闪现过几个不同时段的画面,沈遇觉得就季宴礼这样的所作所为,怎么看也不该像是喜欢他的样子。
除了一生之敌,沈遇也想不出什么更符合季宴礼的词语。
沈遇活到二十二岁,虽没有怎么体会过动心的感受,但他起码知道,喜欢一个人不会是季宴礼这副纠缠不清分分钟气死人不偿命的模样。
两人从小到大一直争执到大,记得对方所有的糗事和弱点,沈遇还是想不明白,季宴礼究竟是喜欢他什么?
这种世界级别的难题,自然只能留给奇葩本人解答。
沈遇收回逐渐飘散的思绪,重新把视线焦点落在面前的蝴蝶结卤蛋上。
嗯……看着这人现在的状态,这个问题怕是还要再困扰他一段时间。
沈遇长叹一口气,无语又无奈的想要把人拖回房间。
只是才刚一揪住季宴礼的衣领朝里面带了两步,走进房间后,就被房间内奇奇怪怪的装潢震惊到失语。
这家酒店的总统套房沈遇来的次数虽然不超过一个巴掌的手指数。
但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告诉他,从前这酒店的房间装修走的一向是温馨的家庭避风港风格,要么就是挑不出错的百搭小清新风格。
可现在出现在沈遇面前的风格未免有些奔放。
纯白的天花板在一众簇拥着的粉红气球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可怜无助,那条占据了天花板一半空间的气球甚至还被搭成了拱桥的形状,更过分的是最中心的气球上还被手动写上了“欢迎回家,我的主人”
的歪歪扭扭的字体。
沈遇一看这字体,就知道出自不懂华文的外国人之手,解希还是嫌疑最大的那位。
与这妖艳娇娆的气球拱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铺满了玫瑰花瓣、周边点满了香薰蜡烛的加大双人床靠墙墙面上摆满了一系列大大小小不能在晋江文学城描述出的道具。
沈遇沉默着站在那堵墙面之前,竟然还生出了一种沙场将士点兵的宏伟雄壮之感。
沈遇:“……”
房间内充斥着被点燃的香薰蜡烛释放出的阵阵幽香,沈遇恍若走进了妖精的巢穴。
他伸手,摁了摁自己额角处不断抽搐跳跃的青筋。
如果他的记忆并没有产生错乱,他的脑子也没有瓦特的话,那么他居住的,应该是清冷的总统套房,而不是什么盘丝洞吧?!
沈遇环顾了在短短十分钟之内,自己这被装修得宛若迷魂阵的房间,试图找到一处没有被解希的神经病污染的安全区域。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