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做着这几日不变的事,一句话都没说。
常宁感觉到洛商司情绪不对,所以她也没说话,一件件做好自己的事,尽量不麻烦他。
而常宁都收拾好,洛商司这才去洗漱,很快的,浴室里传来水声。
常宁看时间,不知不觉已是七点。
大家来汇城的行程祁老都安排好了,前面几天去汇城各个有关历史文化的地方参观,了解当地文化,然后便去举办活动的现场看,随后便是大家整理资料,沟通博物馆建成后里面需要的雕刻物件,雕刻什么,资料,历史文献,各方面都要紧密锣鼓的跟上。
尤其在确定雕刻物件这一块,怕是要讨论几天,只要确定了,后续雕刻的事也就慢慢来了。
而等博物馆建成,到这些物件放进去,时间应该也差不多。
不过,没得闲。
常宁算过时间,博物馆明年建成的话,也就是一年的时间,而在这一年里要把物件都雕刻出来,不轻松。
昨天说好了今天大家八点半到汇城淮阳河畔集合,现在七点,她和洛商司用了早餐去应是差不多。
想着,常宁看地图,从这里到淮阳河畔有点远,开车需要四十多分钟。
常宁看浴室,等洛商司洗漱出来收拾好应该没问题。
他回来了,大概率是要和她一起去的,不然他完全可以让护工来。
等他洗漱收拾还有点时间,常宁现在也没事,便要拿过工作包工作,但这时,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嘉佳说给她打电话,她好像没打。
常宁看手机,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未读信息,常宁脸上生出笑,她怕是又忙了。
不过正正好,幸好她没有打来。
不然她打来的时候洛商司正好在旁边,那便麻烦了。
常宁放下心,拿过工作包工作。
洛商司洗漱出来便看见那安静坐在桌前工作的人,阳光从外面照进来,把这里面的一切都照亮,窗明几净,光晕覆满。
她身处其中,长发整齐梳在脑后,鬓角两边的碎发别到耳后,手中拿着笔,在本子上细细的写着什么。
她很认真,亦专注,除了手上的事,其它任何事她都不关心。
心中是沉闷的,他离开她不闻不问,他回来她亦没有一句话,不关心,不在乎,便好似他做什么都与她无关。
那般的冷血,那般的无情。
偏偏,他无从说她。
她这样做没有错,错的是他,便如祁正右所说,是他该。
眸沉,但又恢复,他进衣帽间,换上干净的衬衫西裤。
三年,他把她当物件一样摆在那不闻不问,三年后,也该她这般对他。
洛商司收拾好,常宁也把自己手上的工作收了,两人出了去,用早餐,然后去淮阳河畔。
而此时,医院。
周妤锦睁开眼睛,看着陌生的环境,逐渐的,她意识恢复,挣扎着坐起来。
护工在病房里守着她,看见她起来,赶忙扶她。
人被扶住,周妤锦顿住,看身旁全然陌生的人。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女人,一看就是来照顾她的。
她心里一瞬欢喜,眼里也生出光,她看四周,没有看见洛商司的人,但是,能看见护工她便已然极高兴。
因为,他还是来了,救了她。
把她送到医院,派人照顾她。
他没出现又怎么样?他做的事清楚的说明他对她的在乎,这便已然够了。
周妤锦笑了起来,在护工的帮助下坐到床上。
。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