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昨天的婚礼上,出生科隆的前同事沃尔特这么对新娘说。
大概是因为他提到了薇的缘故,昨天的梦里居然是她,以致于不愿意醒来。
我的爱情,在她心中,上膛以后,已经被射杀了。
上周四,因为建筑事务所项目投标的事,临时去圣彼得堡又再次见到了她。
安娜带索尼娅参加钢琴考试,她托安娜带几副画回去,是自己拜托安娜请求她的意见,一同前往她住的酒店,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之前或多或少,从尤达和安娜那里听说了她的一些事,上次在机场碰到的时候,她曾冷淡地对自己说:“要去国外工作一段时间。”
去的路上,安娜告诉自己:“是去之前来看望过她的朋友那里。”
“你和她小时候就认识了?”
“对。”
把画装上车以后,为了表示答谢,她请吃晚餐。
很明显,她双眼红肿,似乎哭过,尽管强作精神,一段饭的时间,她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送走安娜和索尼娅以后,她脸色越来越难看,怕唐突到她,没有开口说话,上电梯的时候,她问:“你明天要走了吗?”
“是。”
“我们出去喝点酒吧。”
明天凌晨要早起,犹豫了一下,陪她去了一家酒吧。
哪里是喝一点,拦都拦不住,三杯鸡尾酒下去以后,她已经人事不省,开始迷迷糊糊地说一些胡话。
“你知道他做过什么吗?”
“什么?”
“他拍过那种照片。”
“照片?谁?”
“女装。”
“ta,是男性吗?”
这个想法很大胆,说出口的时候,自己也吓了一跳,那个人,对她而言,非常重要吧,才会让她这么伤心绝望。
这里人声嘈杂,自己去了洗手间回来,几个男醉客正围着她转,从酒吧出来,在街边打车,夜雪茫茫、冷风割人脸。
她的手冰冷,锁骨那里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这样下去会感冒的。
好不容易打到车,将人扛回房间,一晚上,她又哭又闹、大喊大叫、吐了八次,一会儿要跳楼,一会儿又把自己当成那个男人动手动脚,直到凌晨四点,才安静下来。
两人坐在地毯上,薇神志不清,她为了那个男人丢弃矜持与骄傲,现在像个酒醉疯子一样靠在自己肩上,无声地啜泣、放声大哭。
不知怎么地,感觉心里有点凉:“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像孔雀一样色炫于目的男人,人间雕像一般精致妖孽的五官,完美的唇形,那双眼睛,像孔雀。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光是接受薇那个视线就已经快招架不住了,在她的眼神中感受到比任何人都还要看透现实的人生观,哀伤的深度是与年龄无关的。
一定程度上,和自己一样,她也是个孤独的人。
但是在三个人一起使用晚餐的时候,可不敢这么想。
醒来的时候,头好像要炸裂了一般疼痛,浑身酒气,房间的暖气开得很足,洗完澡后,清醒了一大半,叫了早餐送到房间。
“到了吗?”
那边传来索尼娅找课本的声音,安娜大声告诉女儿:“在沙发垫子下面,到了,你要去工作了吗,中午等钟点工来的时候,我会把画拿过去。”
“嗯……不用着急,谢谢,那个,昨天是你送我回酒店的吗?我喝得有点多吧?”
“不是我,我们昨天吃饭的时候,你喝得不多,难道你后来又去喝酒了?是和卡森一起吗?”
“喔,那应该是了,那位先生,费心照顾我,你有没有他的电话,我想谢谢他。”
“他就在这里。”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