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少女的指甲,本是圆润而粉嫩,只是在洛楚尘的刻意修剪下,变的尖锐而带着锋芒!
这也是没办法,身为一个柔弱怯软的闺中少女,洛楚尘能随身携带的‘凶器’实在是太少,连银钗磨尖了都怕扎脑袋……也只能修修指甲聊做安慰了。
虽然杀伤力不大,但好在深具隐蔽性,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在高的高手都难免败于其下……
就比如,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窗前的沈狐狸精。
洛楚尘眼中泛着阴险的笑意,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她这儿心里正憋屈窝火的无以复加呢,罪魁祸首就自己送上门儿来了!
——真是善解人意的让她都有点想手下留情了!
洛楚尘挥舞着双爪,飞速的对着那张可恨的脸抓了下去。
这一下,实在是太突然,太快速,太出人意料了!
刚才羞红的着脸,迷茫的瞧着他的美人,竟然这般凶狠袭击他!
沈沧瑜也是一时没反应过来,好在,他虽然脑子没转过来,但从小练就的灵活身手却救了他,几乎是迅雷不及掩耳的,他猛的一歪脑袋……
洛楚尘的爪子贴着他白玉般的脸颊,直直的滑落在优美的脖颈上……红通通五道血痕,沁着微微渗出的血丝,仿佛在无暇白玉上抹了嫣红的胭脂一般,呈现出一种瑰丽的美感。
“洛四姑娘……这是何意啊!”
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痛一般,沈沧瑜突然笑了,声音温柔至极,他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抚了抚受伤的锁骨。
指尖沾染了些许嫣红的血,他垂眸瞧了瞧,随后……竟将指尖送到唇边,伸出舌尖舔了舔,丝丝血痕落在唇角,让那张本来温柔雅致的脸宠,添加了几分诱惑邪意。
用舌尖轻舔嘴边的血痕,沈沧瑜轻轻的笑着,俯下身,墨玉一般的眼眸望向洛楚尘,低声如呢喃一般的道:“洛四姑娘竟这般欢迎我,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呢!”
他这般说着,柔顺的发丝滑落到肩头,被夜风吹起,竟飘扬飞散至洛楚尘的颊边。
真是个妖精,绝对是千年狐狸变的,百年的都没这‘功力’,洛楚尘淡定的望着近在指尺的诱人美颜,伸出手,她缓缓的,在沈沧瑜别有深意的眼神下,抓住了他飘至眼前的柔顺发丝,然后……
使劲一拉!
沈沧瑜面色不变,但墨黑的眸中闪过一丝痛苦之色。
“沈公子好久不见,你深夜时分,不请自来!
我一闺阁弱女子,胆小浅薄,一时受惊过度失了手,还请沈公子不要怪罪才好。”
洛楚尘抓着他的头发,手下使力将他拽的更近,口中清冷道:“不过,在我想来,沈公子是素来大人大谅的……”
“成大事者一惯不拘小节,做非常人,行非常事,也有非常的心胸,非常的手段……”
她瞄了沈沧瑜一眼,弯起嘴角,“当然,还有非常厚的脸皮。”
刚坑的她母女分离,转眼就敢出现在她面前,甚至还敢不要脸的勾引她……
洛楚尘很明白,沈沧瑜这般做态的根本理由,就是想要引诱不成熟的怀春少女,她这身子才十六岁,自劝养在家中,基本没见过什么出色的男人,又自卑于身份问题,也从未产生过什么少女的青涩怀思。
沈沧瑜——不得不承认,外貌是出色的,气质是出尘的,整个人的整体形象就算在京城最权贵的那拔公子里,也属于拔尖儿的一类,而且,他外在体现性格那般温柔体贴,细致入微,最是吸引啥都不懂的怀春少女了。
扣下她娘当软肋还不够,还要勾得她起了情思!
这人怎么这么无耻!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