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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干就是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程方秋已经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只是跟其他人比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天气炎热,她早就累得大汗淋漓,呼吸也急促起来。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没割的猪草,心顿时凉了半截,在心中不断盼望着午饭时间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大娘就大声叫大家集合回村吃饭了。
程方秋有气无力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等好不容易到了家,就直接瘫坐在了椅子上。
丁夕梅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她这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不由心疼道:“去床上躺着歇会儿吧,等会儿娘做好饭了叫你,吃完再继续睡,你爹那边我给他送饭去。”
闻言,程方秋摇了摇头,刚要开口,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问道:“救援队的所有人都在那里吃饭吗?”
“对啊,这段时间忙着赶进度,他们中午都在那里吃,吃完继续干。”
说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这把人当牛马使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么热的天气,要不是能额外多拿一些工分,谁愿意干这份遭罪的活计?
听见丁夕梅的话,程方秋眼珠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我没事!
我可以的。”
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这孩子……”
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两人先吃过饭后,程方秋就小心翼翼地接过装饭的袋子,大步出了院子。
程保宽他们工作的地方在村外,要顺着大道往外走一段距离才能到,刚走到一半,程方秋就有些后悔了,这么大的太阳,还没等走到地方,她精心处理过的头发和香味都快被汗水给破坏了。
等好不容易看到了攒动的人头,她才重重松了口气,转身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才
=请.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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