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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不会有人在意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绯卢斯发烧了,红灯区喧闹但寒冷的夜只有靠在门板上才能囤积一点点温暖。
每年因为疾病死亡的孩子不计其数,他只要夜间能找到一处避风的地方睡一觉。
能醒来,就是足以让人恭喜的又活过了一天。
对于流浪儿来说,这不值一提。
额头发烫、头脑发昏,他要飘进天国了。
听说那是一个没有任何疾病和痛苦的地方,所有生命都能享受吃饱美味餐粉的生活,绯卢斯几乎要落下眼泪了。
他听过有人双手合十歌颂神明,对他描述天堂和天国。
但是老头不让他听这些。
因为每一口都呼吸带着痛苦的时候,就是他活着的时候。
在这里,没有人不痛苦。
被虚幻的幸福笼罩的人会麻痹对痛苦的感知,然而只有能感受痛苦的人才能避开挥向自己的刀。
“要时刻保持对痛苦的敏锐,绯卢斯,”
老头对他说,“然后去探寻它的来源,去解决它。”
令人惊奇的是,现在绯卢斯脑海里回放是名为“杰斯伯”
的影像,他念着这个名字,突然就有一种力量从他的脚下生根,拽着他向前走、向下坠,回到他自己的身体中。
那是恨的力量,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
窄巷还是有风的,但是总比大街上好很多。
风在街道穿梭时就得到了自己的声带,绯卢斯听见它们从窄巷的入口跑过。
直到周围的声音又嘈杂了起来,醉鬼们的叫骂声和冲突不绝于耳,于是绯卢斯明白现在过了零点,他成功抢回了自己一天的生命。
有很多人从窄巷经过,也有人想要在这里做点什么,但是看到绯卢斯靠在那里,吐了口吐沫。
“呸呸呸,真晦气,怎么死这了,等明天清洁工或者是收尸人来吧。”
然后就是人们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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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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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他们的声音像是红场里的霓虹射灯,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从弱到强、从强到弱。
于此间的混乱中,有一个步伐向他走来。
温软的手摸了摸他的上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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