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 国营饭店把酒言欢(第1页)

酒过三巡之后,四瓶汾酒已见了底。

张卫东原本觉得这些酒足以让大伙喝到微醺惬意,谁能想到贝爷一人就风卷残云般灌下两瓶。

这可着实把他惊到了,他赶忙又跑去柜台买了二斤散篓子。

此时,几个年轻小伙儿都已是面红耳赤。

正值青春年华的他们,眼中满是对眼前这位鄂伦春老猎人的好奇与崇敬。

一个个如同听话的小学生,规规矩矩地正襟危坐。

毕竟对于男孩子来说,打猎这种充满冒险与挑战的事情,有着难以抵挡的吸引力。

贝爷的兴致愈发高涨,那带着岁月沧桑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前半生那些令人惊叹不已的故事。

张卫东在一旁专注认真地充当着翻译,尽管有些话语只能凭借猜测去理解,但也能将故事的大概意思传达出个七八分。

原来,今日贝爷带来的黑瞎子皮可是个稀罕玩意儿,有着一个独特的名字叫“虎盏”

小兴安岭那地方,山林深邃茂密,野兽纵横其间。

上下八屯从事跑山和打猎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每天都会有受伤的野兽在林子里殒命,更有许多被其他野兽啃食后剩下的残骸。

那些经常进山的人,若是运气好,就能碰到这些“宝贝”

在那个食物匮乏、缺吃少喝的艰难年代,能捡到些肉带回家,哪怕只是包一顿饺子,都能让家中的老婆孩子欢呼雀跃、高兴上好一阵子。

在那个时候,人们根本不会去在意肉干不干净,也不管是被什么动物吃剩下的。

林子里的野兽常常会把捕猎后吃不完的肉用树枝和积雪掩埋起来,等饿了的时候再回来找着吃。

要是有人运气爆棚,进山能捡到半只狍子或者半只鹿之类的,就会被称作狼剩,就如同贝爷今日捡到老虎吃剩的黑瞎子这般情况,就被叫做虎盏,要是捡到鹰吃剩下的,那就是鹰剩。

因为山里的老娃子(乌鸦)、喜鹊等飞禽众多,一旦有野牲口成功捕食,它们一旦闻到血腥味儿,就会从天上、树上纷纷聚集而来,那场面极为壮观,也成了林子里一道独特奇异的风景线。

跑山的人熟知这个习性,常常在野牲口走了之后,就去拣回那些吃剩的动物残体。

当然,这其中充满了难以预料的危险,必须要充分掌握野牲口的生活习性,否则一旦碰上回头觅食的大家伙,那可就真的成了给人家送上一顿加餐了。

一般来说,拣剩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秋冬季。

天气炎热的时候,除非是刚刚剩下的新鲜玩意儿,否则肉一旦变质,动物能吃,人却是万万吃不得的。

贝爷昨天进山可谓是撞了大运,捡到了半只被老虎吃剩的黑瞎子尸首。

他把肉剔完后,可惜熊胆破了不值钱,剩下的熊皮本想着拿到收购站换些酒钱,谁知道却倒霉地碰上了彪子和刘胜利之前遇到的那位“耿直大姐”

“妈呀!

真有老虎啊!”

秀才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般大,满脸都是吃惊的神情,忍不住大声问道。

“那老虎大不大?额头上是有个王字不?”

小金子这个从关外迁徙而来的人,更是两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身体都不自觉地向前倾。

贝爷笑眯眯地用手摸了摸自己那花白的胡子,然后从脖子里缓缓掏出一个项链,手指指着里面最大的一颗锋利爪子,颇为自豪地说道:“这就是虎爪!”

众人听到这话,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