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根深蒂固的职业习惯让宁咎虽然现在已经醉的有些发昏了,但还是费力的将现在已经有些迷蒙的目光盯在了阎云舟胸前的伤口上,下意识地抬手吩咐:
“手套。”
身边伺候的人面面相觑,王爷就这样由着他扒了衣服?还有要手套干什么?阎云舟脸色有些不好看,正要拉上衣服的时候就被宁咎给按住,外科主任终于在此刻显出了几分气势:
“别乱动。”
那没日没夜的背书,一遍一遍练习的操作,那无数个夜晚看过的病例早就已经像是深刻的印记一样印在了宁咎的脑海里。
眼前的伤口是长条状的,看着位置应该是外伤伤到了肺,伤口愈合的也不是很好,不,应该是很不好,这伤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了。
但是伤口此刻凸起呈现深红色,周边已经泛红甚至有些流有脓液,上面敷了一层药,但是看着却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这是外伤增生伴感染。
这还只是外面,结合阎云舟咳血,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炎症是跑不掉的。
在这个只有中医,没有抗生素和手术的年代,这样的伤几乎可以判死刑了,区别也就是什么时候执行的问题,看完这个伤宁咎的脸都白了,心都凉了,酒都醒了一半。
阎云舟看着他的样子,以为是这少爷被这狰狞的伤口吓着了,就算不是锦衣玉食的长大,这小少爷估计也没见过这样的伤口。
他当下就要扯过衣服穿好,却再一次被宁咎按住,就见眼前的人‘啪啪’用手拍脑门,嘴里喃喃地念叨着:
“别怕啊,让我想想,让我想想,别怕。”
屋里伺候的人看着这一幕不知道说什么,这,什么情况?这少爷是喝多了,撒酒疯吧?这酒疯都洒到了他们王爷身上了?
阎云舟冰冷的手腕被宁咎握着,可能是喝了酒的关系,宁咎的手心极热,他低头看了看那节手腕,虽然不得宠,但是到底是少爷,这手腕白皙纤弱,他甚至用力就能捏碎,别怕?他是在叫他别怕?
宁咎现在头晕的厉害,但是这不影响他的思路,毕竟他喝多了照样能答题,对,医学生就是这么卷。
他脑海中已经思索过了好几种方案,其实这放在现代,将阎云舟按在手术台上这问题轻易就能解决,但是现在?手术?真的可行吗?
“多久了?”
他的身子现在还趴在阎云舟的身上,阎云舟微微低头就能对上宁咎这张无论怎么说都算得上是一张精致的脸:
“两年多了。”
“多久开始这样的?就是这样红肿发痒?”
“小半年了吧。”
“那呼吸困难,咳嗽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见着他问的越发肆无忌惮,阎云舟骤然拉着他的手腕一扯,宁咎喝的迷迷糊糊的失了他扶着的力道就摔在了地上。
只不过地上有地毯,倒是也不疼,但是人喝多了总是胆子大一些的,一下被摔了出去宁主任非常生气,脾气没收住:
“干什么?我还问出错来了?”
一句话吼出来之后全场寂静,这安静的空气让宁咎骤然醒了几分神志,他现在不是在医院,他不是副主任,这里是王府,而眼前这个人不是普通患者。
这是一抬手就能让自己五马分尸的人…宁咎一瞬间觉得他的呼吸也开始困难了,阎云舟盯着他:
“哦?难不成宁公子还问对了?本王倒是挺想知道这是为谁问的?”
宁咎的心中警铃大作,一个手握重权的王爷,问他这个要来冲喜冲死他的人为谁问话?这还有好?他剩下的那一半的酒也已经清醒了,要了命了:
“王爷,你一定要相信,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真心希望你长命百岁,寿终正寝的话,那么那个人一定是我。”
宁咎的眼神真诚极了,紧怕阎云舟不相信他,他爬了起来,毕竟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他一点儿都不习惯跪着,所以半蹲在了阎云舟的身边:
“你相信我,我小时候偶遇过一个江湖游医,他非常善于治疗外伤,我和他学过一些,你身上的伤已经有了感染的迹象,不能再拖了,你要是信得过我,我今天就开始准备,给你医治,怎么样?”
毕竟无论是他准备的多花花,最后也要阎云舟同意点头让他治才行,喝了酒,宁咎也有些冲动,没有管他的这个理由多么的潦草,就这样大咧咧的和阎云舟说了。
毕竟他现在是真的有些慌,古代对付这种伤有什么法子他不知道,但是这样的伤势复发不动手术,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谁知道能拖到什么时候?要是阎云舟真的死了,那他真的不会被拉去陪葬吗?
阎云舟靠在了身后的椅背上,姿态舒展了两分,胸口的咳意却渐渐上涌,他侧首抵着帕子咳了两声,垂眼看着蹲在他身前的人,忽然笑了:
“宁公子怕是喝醉了,本王的伤势自有府医医治,宁公子还是用这功夫还准备一下明日回门的事宜吧。”
说完他撑着椅子的扶手就准备起身,不再理会宁咎的言语,小时候偶遇了江湖游医?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