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5章(第1页)

>

柏梵不多言,不想看这两人在他面前旁若无人的暧昧,更不想告诉顾晟他面前的埃蒙可并非他所以为的那般简单,毕竟两人不过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也没必要多当真。

“林户呢?”

顾晟被撩得飘飘然,回过神来侧头问他,“这段时间怎么都没见着你带他过来?”

自上个月林户将小年带去他的住处起,林户便多了理由推脱。

而且每次做完,不管是多晚、多累,他都毅力十足地驱车十多公里回自己的住处,隔天早上又准时地出现在办公室。

这一个月几乎天天如此。

照理这才是他想要的状态,床伴归床伴、助理归助理,不混淆也不越界。

他也没必要全都归结于圣诞节那件事情上。

可……

可……可是什么呢。

柏梵郁闷地叹了口气,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泛起那么几丝微乎其微却又不知从何而来的不安,尤其是林户看他的时候,要来的更为强烈一些。

“分了?”

见他沉默,顾晟继续道,“还是惹你小情人不高兴了?”

柏梵一听“小情人”

三个字应激地皱了皱眉以示厌恶。

“诶呀。”

顾晟自以为是地叹了口气,“你看看,你就不能像我学学?要学会疼人……”

说着他抚了抚埃蒙的喉结,神色自若地问埃蒙,“你没背着我偷别的男人吧。”

“顾老板疼我,我哪还敢去找别人?”

埃蒙仰了仰头,说得坦荡又直白,“我可是最爱你了。”

听到他口中的爱,顾晟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不像是玩笑地道,“我也爱你。”

柏梵低头嗤笑,明明都是虚情假意却还装起了深沉。

“笑什么?”

顾晟眼尖地看到他的笑,不解地问,“很好笑吗?”

“没有。”

柏梵敛起笑,站起身说,“我该回去了。”

“这么早?”

顾晟看了看他杯中纹丝未动的酒,纳闷道,“我觉得你有点不对劲。”

绕过沙发,他立在门口反问道,“有吗?”

“柏总有点心不在焉,是在想林总?”

混血的埃蒙眼神深邃,晦暗不明的光线下眼神却是如此锐利,没了方才的虚浮,一语中的,“是因为圣诞节那天的事?”

“什么事?”

最近顾晟忙于应付他爸妈,一时间忘了自己“狗仔”

的本职,立马来了兴趣,“我怎么不知道?什么事啊?你快说说,我听听。”

林户并非公众人物,自然不会有人知道当晚他也在场。

那埃蒙又怎么知道,柏梵顿住步伐,警惕地与他对视,“谁与你说的,江喻?”

比起埃蒙的锐利,柏梵的眼神要多几分锋芒和压迫。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