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2章(第2页)

他啊,是那个沈砚夏最想见到的人,也是沈砚夏连称呼都快已经忘记了的人。

邹航抿抿唇,竭力掩饰着眼底的失落和怜悯。

他知道,自己不能站在这样的角度来怜悯沈砚夏。

他试图站在沈砚夏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可是不行,他终究无法做到感同身受。

邹航从小生活在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那样的支离破碎和抛弃的痛苦,是他如何也感受不到的。

邹航开口,声音沙哑,像是在喉咙里撒了一把沙子:“小夏,我们都很爱你。”

邹航说的是“我们很爱你”

,而不是“他很爱你”

因为他也无法确认,他的小舅舅是否还记得一万公里外,还有着一个在等他回家的孩子。

那个孩子的身上流淌着的是他和一个无辜的女孩的血液。

他们的故事很简单,简单到一两句话就能概述完。

故事的开始,是男孩和女孩相恋,但他们的相恋,并没有双向奔赴这样的感情基础,更多的是单方的喜欢。

他不爱她,但还是让她怀了孕。

她爱他,所以她还是毅然决然生下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

可她低估了他的无情,也高估了自己的身体。

他大概是真的不爱她,所以在她离世后,他依然选择沉默。

是对女孩的沉默,也对孩子的沉默,更是对一个孩子已逝的母亲的沉默。

他从未把沈砚夏当过自己的孩子,所以他不知道,一个女孩在有了孩子后,会何其坚韧。

她以前最怕疼了,最终还是忍着疼痛生下了沈砚夏,这一次疼痛,换来了终身解放……

但所幸,她的离世唤醒了男人的一点良心。

他没给女人留余地,但还是给沈砚夏留了那么一点余地。

他让沈砚夏在国外定居生活,给足沈砚夏活着的资本。

沈砚夏轻笑出声,眼中的情绪并不是悲凉,而是一种解脱:“哥,我不喜欢夏天。”

邹航心想,沈砚夏是夏天出生的,是这个原因吗?

沈砚夏又接着说:“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我觉得春天比夏天更有希望、更有生机。

比起夏天,我觉得我更像是春天,因为我的世界里永远万物复苏,我代表着永远的希望,我永远只为自己而活,我永远象征着自由。”

几片树叶悠然落下,是夏的离别,也是春的即将来临。

春天还很远,但有人永远在期盼春天,也有人永远活在春天。

春天,爱他的母亲还在。

春天,他还是母亲的肚子里那个自由且被深爱的孩子。

后来,他真的就成为了所有人最羡慕的自由的人。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