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万万没想到陆方还是度过了危机,成功让叶辰没有伤害他。
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
不过,他现在却生无可恋的躺在自家的床上。
昨天,就在陆方想着如何让叶辰收手的时候,叶辰却发现,陆方尿了,于是十分嫌弃的离开,留下在风中凌乱的陆方。
陆方也没想到,原主在被绑起来后吓到大小便失禁,然后猝死,这才让他转生到了这里。
从结果来看,他的运气确实逆天,惹了主角,绑了人家预定的后宫还能全身而退。
可这剧情也太狗血了吧,为什么被绑起来就吓得大小便失禁啊,反派就没有人权了吗。
陆方轻叹一口气,他大抵是没有勇气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了,要不还是换个城市生活吧。
为了这件事,陆方今天还特意请了假,按理说,反派被主角吊打之后,请假也是正常的事。
正常的剧情下,这个时候的他应该去找靠山帮自己出气。
不过,阅历丰富的陆方知道,就算他找到江南四少又如何,还不是被叶辰吊打。
而作为搅屎棍的他,结果便是被主角手刃,最后死得连渣都不剩。
陆方轻叹一口气,想着如何保住狗命。
叮咚——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门铃声。
陆方微微一愣,他的朋友不多,职场上没有一个朋友。
自然不可能是公司的人找他。
而其他的都是酒肉朋友,也就是他找的那些混混。
作为反派,他也就这点人际关系。
但那些混混们被叶辰教训之后就再也没敢找过他。
抱着一丝疑惑,陆方还是去开了门。
陆方虽然是高管,但却没有多少存款。
他的所有钱都用来买奔驰,充当门面了,住的地方还是原来的居民楼,有些窄小,很快他就来到了门口。
打开房门,陆方便看到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站在门口。
看到陆方开门,青年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王昌?你怎么来了”
陆方疑惑的问道。
眼前的青年叫做王昌,也是陆方的混混朋友之一,不过他虽然染着黄发,一身混混打扮,身上却没有混混的气质。
斯斯文文的,若是换上一身西装,染着黑头,陆方觉得他就是某个家族的公子哥。
“陆哥,昨天你没事吧,我看豹哥他们都收拾东西连夜离开了江南,我的那些兄弟朋友就剩你了”
王昌有些遗憾的说道。
听到昨天的事情,陆方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总觉得裤子有点湿。
不过这件事太过丢人,陆方没敢让别人知道,他赶紧让自己的神情恢复正常。
“王昌,你怎么好像没事的样子”
陆方疑惑的打量了一眼王昌,他昨天也去参与绑架了,按理说,他应该也被揍成猪头才对,但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没事人一样。
“嘿嘿,其实不瞒陆哥,看到那叶辰吊打了几个人后,他就觉得事情不对,赶紧逃了”
王昌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陆方脸色有些不自然,很想骂他一顿,但仔细想想,要是他早点穿越过来,他也会逃。
“那你现在找我干嘛”
陆方不想在这件事上多扯,不然他又要想起湿掉的裤子了。
“嘿嘿,陆哥,其实我昨晚回去想过了,我们之所以打不过叶辰是因为人家在国外当过雇佣兵,身手好得很,寻常三五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