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偏爱(第1页)

长宁侯府的老夫人本姓高,是昔年南苑广平王后人。

虽说到了如今广平王一脉已然凋落,这世间也早没有什么南苑王,可祖上到底是正经八百的皇族,高老夫人身体里留着的终究是皇族血液。

身逢乱世之时,高台上走过一遭,端方华贵都是刻在骨子里的,真正的贵族气派。

家中人何曾见过她似目下这般失态的模样。

几个儿媳纷纷上来规劝,连王曦月也自高老夫人怀中退出来,搀扶着她,叫她重新坐回罗汉床上去。

高老夫人抹去眼角的泪痕,底下小婢女已经拿了勾金丝绣花鸟葡藤的蒲团来放在堂中。

王曦月又退回去几步,双膝并拢,略略提一提长裙下摆,于蒲团上跪下,同高老夫人恭恭敬敬的见了个极周全的礼。

高老夫人满心满眼都是她,她才拜完,便叫她:“好孩子,快起身,坐到外祖母身边来。”

宝枝都没有叫春云动手,三两步下去,扶着王曦月起身,王曦月则是莲步轻移,往高老夫人身边坐下。

一旁为首的锦衣妇人唉声叹了一口:“王家也着实的不像话,阿月既来了,连仆妇女婢也不齐备上,只带着一个贴身使唤的,成什么样。”

王曦月抿唇去看。

那是她的大舅母,长宁侯夫人崔氏。

清河崔氏的出身,门第本就极高,生母又是清乐郡主,皇亲国戚,算是宗亲。

她一提起王家,高老夫人脸色就沉了沉。

王曦月见状忙先开了口:“家中祖母原也是安排了的,是我不要。

我在伯府……”

她低垂下头去,软声细语,甚至带着些许鼻音,似哽咽之声:“我的境况,信中都与外祖母说的清楚,伯府的女婢仆妇,我也实不愿用的。

春云是阿娘当初做主买下来,从小就在我屋里伺候的人,跟我一同长大,她的身契也一直都是我自行保管。

所以才只带了她来。”

崔氏闻言又几不可闻叹了一声。

她右手位置上的杨氏一听这话,立时接过王曦月的往下说:“也不打紧的,如今既来了,屋里也不怕缺人使唤,照着元娘她们的定例,拨了人到你院里去服侍着也是一样的。”

王曦月越发垂眸,压下眼中憎恶。

这就是她从前的好阿姑,她的二舅母。

弘农杨氏的出身,门楣比之大舅母虽有不济,却也比三房四房强出不知多少。

偏满腹算计钻营,学足了外面小家子气的做派。

又是个最贪小便宜,且最不肯包容体谅之人。

趋炎附势,惺惺作态。

当年她初至长宁侯府,外祖母百般呵护于她时,杨氏是何等体贴待她。

后来她自己不争气,弄得外祖母也不愿理会,杨氏贪图她手上那些银子,又要回明外祖母求娶,又下狠手磋磨她。

大舅母甚至从中调停,劝过杨氏许多次,可杨氏哪里肯听。

如今这幅嘴脸,只叫王曦月觉得恶心罢了。

她长久的沉默不语,弄得杨氏也见了尴尬。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