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
唐雅犹豫再三还是把自己在星屿定制戒指的决定告知了陈志安,考虑到他先前提过反对意见,她体贴地告诉他:“这枚戒指我自己买,我还室友一个人情,就不用你破费了。”
话说到这份上,他明白她心意已决多说无益。
然而他的身份不是普通朋友,有些话该说还得说,即使她听了会不开心。
“小雅,防人之心不可无,他以前心里对你有芥蒂,谁知道他会不会做出极端的事。”
唐雅哑然失笑,连连摇头。
“你想多了,他最多,最多狠狠斩我一刀,多收我一点手工费。”
她当晚相中店里一颗五十分钻石现货,付了一半定金,至于成品价格还要算上戒托所用的铂金克数和手工费。
铂金每克价格是公开透明的,也就手工费由着卖方开价,买方缺乏还价的依据。
陈志安暗暗叹气,不过他也猜不到许诺会干出哪些不利于她的事情,只得作罢。
他换了个话题,与她讨论起房子装修的细节,把她的心思从许诺那里彻底引开。
唐雅觉得陈志安有些小题大做,他没有想过人是会改变的,十年前的许诺无法接受顾玲珑自杀的事实所以需要替罪羔羊,经过十年冷静期,他自然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了。
再者,她对室友的死亡多少存了一点愧疚心理,对许诺抱着“能帮则帮”
的心态,若要定制戒指,肯定是照顾他的生意,这一点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动摇。
她当时幻想着能与许诺和解,后来的事实证明陈志安说得没错,她把人性想得过于美好,以至于被他骗得心甘情愿。
许诺在一周后主动联系唐雅,他说戒指的蜡模做好了,让她有空过去看看式样。
她那几天因为装修风格正和陈志安互相怄气,想也没想就答应许诺下班过去。
到了星屿她发现言言并不在场,只有他一人在店里等她。
“你脸色不太好哦。”
许诺随口说了一句。
唐雅是坐地铁过来得,因为要戴口罩就没想起补涂口红。
疫情前她就不常化全妆,到现在基本简化到涂个素颜霜打底画一下眉毛就出门的地步。
唇膏也是到了公司摘下口罩才会涂,有时忘记了也就忘了不当回事,没想到竟被他说成气色差。
她拿起展柜上摆放的镜子照了一下脸,少了口红加成确实有些血色不足的样子,于是她从化妆包里取出唇膏迅速抹了抹上下唇瓣,然后把脸转向去二楼拿东西下来的许诺。
他对口红色号没有研究,但她涂的颜色切切实实给了他强烈的视觉冲击,面前的女人从神色略显憔悴一下子变得气场强大,那抹出挑的红色衬得她的脸愈发白润,眼睛似乎也明亮了起来。
“这是哪个色号?很适合你。”
他不吝赞美之词,“瞬间变了个人,好像女王出巡。”
绯红飞上白皙的脸庞,唐雅只觉耳根发热,不好意思得低下了头。
她和陈志安约会时偶尔会化妆,他从没夸过一句,害得她面对异性赞美不知所措了。
好一会儿她才出声回答他的问题,“是汤姆福特的,唇膏色号名叫法布勒斯。”
她抬头瞟了他一眼,心想此时说一句俏皮话无伤大雅,遂调侃道:“打算送给女朋友吗?”
“我没有女朋友。”
他很快回答了她,手里拿着绿蜡制的戒指模型站到唐雅身前,俊美的脸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承诺太麻烦,我不喜欢。”
本是平常的问答,却被镜片后炙热的眼神生生搅乱了情绪,唐雅感到喉咙一阵发紧。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