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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大楼,某服装纺织品店库房,夜。
不算结实的金属门外不时传来丧尸游荡的脚步声。
有些老旧的货箱货柜被交叠码好,尽其所能地将门顶住。
库房唯一的窗户已经被从木质摆设上拆下来的木板木条用钉子钉死,只留下一条能够透气并作为观测口的细缝。
但房间并没有被完全封死。
在众人的头顶,还有一条通风管道。
平时,大伙儿就是守着这条通风管,与被困在百货大楼其他区域的幸存者进行着物资交易与情报交流。
由于这会儿楼内的尸群游荡到了这家服装纺织品店的外面,大伙儿们不敢出声,只敢围坐在一支蜡烛的周围,借着不停摇曳闪烁的昏暗烛火,小心翼翼地干着自己手中的事。
其中,一个有着一头斜刘海,戴着黑框眼镜,穿着件黑色汗背心和黑色五分裤,看上去很有几分力气,但却更显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正盘腿坐在地上,拿着本子和笔记录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写了几行后,他停下手,看向了一旁的窗外。
比起丧尸、怪物以及因为精神崩溃而变异的“怪人”
,现在,所有幸存者都觉得窗外的景象更令他们感到惊讶。
男人看了一下手表,确定现在是晚上十点,但窗外的世界却亮如白昼——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在快速地昼夜交替。
到底是百货大楼的时间出错了,还是外面的世界出错了?
面对这个问题,男人既好奇,又不敢且没有能力深思。
他继续在日记本上写了几笔,随后又向前翻着回顾了起来。
8月10日,七夕节,晚,阴。
“我叫孟哲,是这本日记的主人。
如果你在捡到这本日记的时候并没有见到我,那我大概率已经死了。
或许是想在死前留下点什么,又或许是想圆圆我当作家的梦,我决定拿起我的笔,直至我死亡的那一刻。
但愿能看到这本日记的有缘人,可以从我的日记中得到点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不是什么专业技术人员,之前是窝在家里写小说的,但我写了无数个开头,整整三年,转战数个平台,硬是一本都没有签上。”
“父母在我大学毕业的那年出车祸没了,我家也没什么亲戚,眼见着存款越来越少,我只能回归现实,去旁边的酒吧打工。
最开始,我干的都是搬运和整理的力气活儿,这倒是让我练了一身肌肉。”
“后来有人发现我和我们的R&B教父长得有点像,而且我唱歌貌似还挺有天赋的,就让我在酒吧试试驻唱,结果第一次唱,就小火了,我因此获得了酒吧驻唱的工作,底薪不高,得靠打赏、点歌、直播赚点外快。
似乎,没有什么工作是愉快的。”
“钱没攒够,是不敢找女友的,甚至搬运工的活儿我也依然在做。
毕竟,我这条件大概率结不了婚,而且随时都有可能失业。
现在不多存点钱或者留点后路的话,以后老了还真是不敢想象。
请护工?多数时间我的工资还不如护工多。
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后人力只会越来越贵。”
“这次末世开始的时间是昨天,也就是七夕节前一天。
本来我今天应该能大赚一笔的,但现在看来,能活下来就已经足够幸运了。
昨天同事请假,我因为住得近,被老板调班来百货大楼采购,这里物资多,但人也多,不过现在线下实体店生意一般都比较惨淡,整个百货大楼也就超市区尤其是菜摊肉摊旁边,和几家出外卖的饮食店相对热闹了。
那些卖衣服、卖行李箱的遇到一个顾客都能高兴得跳到天上去。”
“末世降临时,所有人都陷入了昏迷。
由于我昏倒的地方在仓库,幸运地没在一开始就被丧尸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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