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6章 安定的心(第1页)

精灵之中也存在类似【树妖】能力的精灵。

一部分精灵可以通过和树木融合,将自身意识和生命转移到特殊的巨树中。

这种通常对树龄有一定要求。

在研究肥料化肥之前,劳伦斯终于认真地了解安尤尔的能力。

以前因为自己不会巫术,再加上不懂这里面的事情,导致本身不想涉足这里面的事情。

即使是今天之前,劳伦斯对巫师大战的事情也缺乏正确的认知。

这一次南方的战争确实是炮火与巫术的较量,同时也是接受过先进军事训练与强大后勤能力支持的纯血男巫军团,与貌似是研究出什么来的教廷巫师部队之间的正面抗衡。

这种高强度的战斗,远不是一行行数字那么简单。

一场自巫师出现以来,最大规模,最高强度的巫术对决,正在南方大地上震撼上演。

劳伦斯在田地里洒下一把种子,土地里长出了金色麦子,秋收过后的麦田变成了如黄土一样的世界,又转瞬化为灰烬。

一个个孩子从灰烬中走出,变成大人,战士,骑士,巫师。

他们的身上长出钢铁巨炮,喷出火焰,召唤雷霆,撕裂大地。

圣光教会的圣者们向天祈祷,从城市的光辉中走出穿着布袍的巫师,穿着铁甲的骑士。

牧师们张开嘴巴,奇怪的话语传播出去。

前方的野蛮人和巫师不断倒下。

劳伦斯沉默不语,源源不断的巫师骑士和战士们补充上前,挥刀砍死释放完法术的牧师。

一场场你来我往,以大量个体生命为代价的战争,正在劳伦斯与教皇的意识形态下持续进行。

劳伦斯不理解巫术的存在,但是这不影响他和教皇的对决。

正如教皇也不理解科技与工农业的存在,同样也不妨碍他和劳伦斯进行对决。

战斗中会出现勇士,出现觉醒的巫师,出现英雄!

但是这不重要。

不管是劳伦斯还是圣光教会的教皇,都有足够的兵力进行持续投入。

个体和局部的胜负,暂时影响不到高纬度的意念。

橘子山下,劳伦斯用手抓起一把灰白色的碎屑,这些由蛋壳和硝石混合出来的奇怪东西对普通生物很不友好。

鱼宝和疾风都远离了这里,就连果里和安尤尔也不喜欢这种废弃物。

制作化肥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但是劳伦斯正在一个个的尝试。

这个时代的人不知道化肥的意义,劳伦斯知道,也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去解决这事情。

劳伦斯始终认为自己最大的智慧并不是智慧,其实是知识,不需要从千万种琐事中寻找关键,只需要按照记忆中正确的道路前进就可以了。

也因此劳伦斯不禁止别人研究和发展巫术,但是自己不去了解和研发巫术,一直都在按部就班的解决大部份人的吃饱穿暖问题。

巫术在这一过程中提供了极大的助力,可以说没有几位女巫的帮助,根本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

女巫们也和劳伦斯一起享受到了科技发展的好处,也更愿意接受科技。

所以不管是劳伦斯还是女巫们,实际上除非一些特别古板的巫师,其余大部分都很喜欢现在的舒适生活。

星辰之国的定位明确,劳伦斯在发展路线上始终坚定地以吃饱穿暖为目标,巫术做不到,那就走科技。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