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章 美腿养成(第1页)

清早,劳伦斯睁开双眼就开始想着一天的工作。

索菲亚已经起床去忙了,因为在奴隶所的习惯,索菲亚每天都起的很早。

简单的穿好衣服,劳伦斯正在穿鞋的时候安德鲁直接走了进来。

安德鲁会在进女儿的房间时敲门,但仅限对待他的宝贝女儿那样。

对劳伦斯时就和对待其余认识的人一样,直接进。

“劳伦斯,我就猜到你醒了,今天我要去检查陷阱,我们一起去。”

强壮的安德鲁抱着粗壮的胳膊,哈哈笑着说道:“回来后我们一起洗澡,正好我够不到自己的背。”

劳伦斯实在是无法像是平常那般微笑着回应,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是存在着一丝格格不入的奢侈自尊。

劳伦斯自己也明白,自己的那些隐私和追求要比许多南方贵族更加矫情。

可这不仅是矫情那么简单,更是劳伦斯认为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区别。

若是连这些妄想都失去了,那么自己就是一个习惯了这个时代的凡人。

安静的隐私,一些小小的享受,这是劳伦斯在生命没有受威胁之前,非常非常注重的事情。

和男人一起洗澡其实没什么,被人推门而入也没有什么,帮人搓背其实也不算什么。

让劳伦斯心里不舒服的,是自己没办法改变这些,没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规矩和屋舍。

“好的。”

劳伦斯抬起头,安静的答应,随后又沉默的低下头继续穿鞋。

安德鲁高兴道:“要是天热的时候可以直接去河里洗澡,不过现在这个天气还是在屋子里洗澡好一些,对了劳伦斯,你腿上这个是什么?”

安德鲁好奇的看着劳伦斯的双腿。

劳伦斯的双腿上绑着一圈又一圈的东西,让他的双腿看起来就像是穿了一双靴子。

劳伦斯站起来说道:“是绑腿,就是用长布条在腿上缠绕一圈又一圈,这样可以防止走路过后腿脚酸痛,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防止被虫子咬到腿。”

劳伦斯抬起腿拍了拍自己的小腿,“你知道的,不管是草地农场还是山林赶路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危险的虫子,被咬到后可不是好事情。”

“而且每次到了天热的时候,我家里那些人的腿上都会被咬出一个个的红点疙瘩,用这个绑腿虽然会不舒服,不过对腿脚还是很好的,关键时刻也可以把这东西解开当绳子用。”

劳伦斯用绑腿的最大理由还是防蚊虫,这个世界的蚊虫极其危险!

哪怕是在王都那种相对平坦的地区,也会有人下地干活的时候被寄生虫咬到,然后发烧暴毙。

腿脚可以说是重灾区,不管男女,甚至是家里的贵族男爵腿上也有许多被叮咬出来的密集红点。

劳伦斯平时根本不会脱下绑腿,在山林里赶路的时候也会经常检查自己的手臂和身体,防止被寄生虫黏上。

安德鲁激动的说道:“劳伦斯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对啊,我可以用这个保护我的腿!

!”

明明是很简单的东西,可安德鲁之前完全没有想过,也没有发现这种事情。

劳伦斯笑道:“你们平时不都是用兽皮包着的吗?没有多少区别。”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