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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学会了调侃,也更多地学会了笑,在这种调侃心里,生活的一切难题她都可以满不在乎了,因为她从他的伙伴身上似乎能看到:天塌不下来!
他那种撇着嘴角玩世不恭、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样子,让他浑身上下就写着这几个字,她想不看都不行。
他在家是这样,对亲戚邻居也是一样——和气的霸气。
虽然他对所有的女人说话时尤其是一种和颜悦色的礼貌调子,但冰云还是能感到那种隐隐的霸道。
其实在他们居住的农村,村里的大妈嫂子们在傍晚或是在任何闲时坐在门口的树荫里谈论的,不过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的故事。
这时一旦有人从她们面前走过,她们就会顺势议论一番,若是这个人再有什么与众人不同可以大大谈论的地方,那她们是很乐意一等他走过去就谈论个不歇的。
对于阿健当然也不例外,因为他的故事似乎多得很,恰可以供她们在任何时候都能谈得兴致勃勃,比如:当初他是怎么开始做生意的。
比如他很有钱,有多少钱,这些钱当初是怎么赚来的。
比如现在他在城里是怎么个生活,及至于他为什么娶了她这样一个老婆。
这些都是她们非常乐意谈论和猜测的。
伟健似乎也知道她们在谈论他,但完全不以为意,有时甚或会“一本正经”
地调着他玩世不恭的调子再告诉她们一些更有意趣的事,以供她们再议论十分钟,而一转过脸面向她的时候,就漾起一个邪恶的戏谑眼神。
但是有一次,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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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他回家来,吃过晚饭,便要骑摩托车带她去兜风,她思量他刚刚骑了那么久才回来,很是辛苦,不忍再劳累他,便提议去小河边散步。
两个人出了门,从出院门一直到穿过邻居们纳凉的街道,她是不会去挽他的手臂的,怕被邻居议论。
他两次之后便知道了她的这种心理,虽则嬉皮笑脸地嘲笑她一番,却也不强求,而是改作了由他牵着她的手。
她很喜欢被他牵着手,其实如果问她最喜欢他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那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喜欢他的手。
他的手很大,但不是那种肥厚而臃肿的大,手掌和手指的比例很好,手背略有骨感,但是掌心却是干燥柔软,永远是热乎乎的,不像她的,总是冰凉。
所以每次她的手一被他握进那种温暖的柔软里,她的身体都会有一种被电流穿过的感觉。
那天,他正牵着她悠闲地从坐满人的泡桐树下走过,她忙着向纳凉的人微笑和打招呼,人群里有一个郑家的姑婆,那是个嘴巴极厉害的女人,是周围几条街妇女们的“精神领袖”
,她一看见他俩就大笑道:
“哟,阿健回来啦!
你看你一回来,这小媳妇收拾的漂亮的!
这是领着小媳妇上哪去啊?”
她说的是纯粹的方言,平日里冰云知道她嘴巴狠毒,对她的话一概都装作听不懂,任她说什么也不去回嘴,这时也照旧脸上笑着,但心已气得直跳,正要把手从伟健手里拔出来,但还没等她抽手,那个人已随随便便地一插,便把它揣进自己的裤袋里,人也停了下来,大笑着,也用纯粹的方言说道:
“姑婆,您纳凉呐!
您要是能把我媳妇前面那个‘小’字去掉,这话听起来就让人畅意了。”
那郑家姑婆便更大笑起来:“阿健啊,难道你媳妇不比你小吗?小不止十岁呢,可不就是小媳妇嘛!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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