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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母校总能带来一些美好的记忆,比如被人认作学生。
刚才过来的路上,就有一个运动型帅哥称呼他为“同学”
,让他心花怒放到现在。
在他开始靠着墙抖腿时,刚上完课的学生像泄洪时的黄河水一样涌进来。
即使在这样的密恐场景里,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等待的人。
来人的身材高挑,体型瘦削,皮肤苍白,一望而知是鲜少出门的室内动物。
虽然五官精致到最苛刻的美妆博主也挑不出错,但你看到他的时候是不会注意他的长相的,因为气质实在太过出尘。
气质是个很玄妙的东西,冯诺一其实是不相信它的存在的,因为每一个碰到他的人,在他自曝学历之前,都从来没赞扬过他的气质。
郑墨阳对此不以为怪:“你太可爱了,他们注意不到你的气质。”
“可爱”
这种夸奖毫无安慰作用:“你的朋友还说我大智若愚!
气质这种东西都是诓人的,我不信有人能第一次见面就判断出对方有没有气质!”
这种定律在林孟商身上是失效的。
只需他站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到有智慧女神的圣光普照大地。
以至于看到他的一刹那,冯诺一脑子里莫名响起了《欢乐颂》。
“不好意思,刚才下课被一个学生拖了一会儿,”
林孟商指了指电梯,“我们去三楼教工食堂。”
跟着这个从小被用来打压自己的哥哥上楼之后,冯诺一走进了教工食堂,桌子两旁一对对基本都是中青年组合,明显是导师带着学生来吃饭的。
“我们是不是也很像教授和学生?”
冯诺一端着餐盘在他对面坐下来,兴致勃勃地说。
对方对他这种装嫩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把筷子递给他,希望食物能堵住他的嘴。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午的阳光打进来,光线比一楼的室内过道明亮得多。
即使林孟商几十年如一日的脸盲,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不戴眼镜了?”
“我做了近视手术。”
“你是不是还黑了点?”
冯诺一摸了摸自己的脸:“可能是,我去山区呆了一段时间,那儿海拔挺高的,紫外线估计很强。
没关系,反正我回来之后也不出门,过几个月就恢复原样了。”
“你去山区干什么?”
冯诺一快乐地说:“支教。
那边有一对夫妇——呃,准确来说不算是夫妇——人特别好,一个是当地的小学校长,一个是支教的美术老师,我去之后就一直住在他们家。”
“你怎么想起来去支教了?”
林孟商面露疑惑,“你不是转行写科幻小说了吗?”
“好点子哪有这么容易想出来啊,”
冯诺一郁闷地说,“前段时间卡壳了,所以想着不如去山里教教数学换换思路,清新的空气挺容易让人有灵感的。”
“你的那个资本家男朋友呢?他没时间去山区支教吧。”
“他没去,”
冯诺一说,“他就搞了个项目计划书,然后挖了几个资深的基金会理事,来帮他改革项目的运作模式。
他自己一直在首都待着,说不想浪费时间在已经解决的问题上,他还有更有趣的事情要做。”
事实上他还说漏了一点,郑墨阳在听说他要去岚山的时候,把当初袭击他的两个村民哄去边疆修铁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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