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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栖烟很明显不认识她这种小人物,却还是雍容大气的攒了个笑,“原来是顾姑娘,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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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疑虑逐渐加深,又有几分复杂心虚。
顾樱蹙了蹙秀眉,毕竟曾经不小心“玷污”
过她的夫君。
她扯了扯嘴角,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对霍栖烟行了个礼,“早就听说过霍姑娘的名声,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这样的夸赞,大抵是听腻了。
霍栖烟淡淡一笑,很快将视线从她身上转开,碎步走到男人跟前,笑意温柔的说,“表哥,我已经挑好一副马鞍了,你帮烟烟看看可好?”
赵长渡“嗯”
了一声,被霍栖烟拉到一旁去看她挑的那副金鞍。
人家两个年轻男女,郎才女貌,门登户对,再加上又是亲戚,自然比她这个外人亲近。
顾樱这时才觉得现下的场面尴尬极了。
胭脂也凑过来,小手揪着自家姑娘的衣袖,不开心的努了努唇,“姑娘,早知道咱们便不来了。
你不觉得,那位霍姑娘看咱们的眼神有些敌意么?”
顾樱如今是过来人,淡道,“有敌意也是正常的。”
胭脂琢磨道,“谁让小侯爷生得这般俊美,霍姑娘莫不是也喜欢小侯爷?”
顾樱手指蜷了蜷,心脏莫名有一种失重感,怔了一下,笑道,“大概是吧。”
她早已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
一个女子喜不喜欢一个男人是藏不住的,霍栖烟如今才十几岁,看向小侯爷的那双眼里,满满都是爱慕的情意。
小侯爷呢,他眉眼修长深邃,古井深潭一般,让人看不出情绪。
但他上辈子对顾嘉这种心思恶毒的女人都好了一辈子,就说明他一定是个有涵养有风度的好男人。
既然大冬天的还愿意陪霍栖烟出来买鞍,就很不一般。
她嫁过人,知道一对夫妻不爱时是什么模样。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这般有耐心的愿意陪伴,想必对这个表妹也十分宠溺。
顾樱没这么被人爱过,心尖有些淡淡的酸涩蔓延开来,说不羡慕是假的,可羡慕又无济于事。
她这样的人,配不上小侯爷。
好在,她与小侯爷不会牵扯太久,不用三个月,待她解决完顾家后宅之事,她便主动跟他退婚。
日后不管他娶谁,她都会真心祝福他。
顾樱心里叹了口气,也不奢求小侯爷真能替她选马鞍,索性自己在店铺里逛了起来。
“姑娘,这副怎么样?”
胭脂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马鞍上,毕竟这还是姑娘及笄前第一次去参加皇家冬猎会。
她自然希望姑娘能好好出一把风头,让汴京那些王孙公子和大家闺秀们好好看看自家姑娘的风采。
“这副上面有云凤纹的金银鞍饰,看起来又漂亮又轻巧,到时候姑娘用它,定会大展手脚,大出风采,让全汴京的贵女们都羡慕!”
顾樱目光落在那马鞍上,上面各色装饰琳琅满目,确实很讨女子喜欢。
可汴京多的是能工巧匠,周记的马鞍做得并不算是最豪华最精致的,各家府里有钱的还能专门养着制马鞍的匠人,跟别人比哪里就比得上。
她之所以选周记,是因为这间店里的马鞍很舒适,经过改良,也很适合女子骑马。
“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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