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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彦群讥讽道。
旁边的陆晋城丝毫不惯着:“你三岁的时候拿得起毛笔吗?”
这一句话直接堵的他哑口无言。
惹得周围响起一阵欢快的笑声。
这时人们才反应过来眼前的三位“有头有脸的”
文人在和一个三岁小儿打赌,而且看样子还格外认真。
似乎是三人也察觉到了什么,脸色都肉眼可见的有些难看。
苏炀毫不理会,拿起圆珠笔有模有样都写了起来。
看客们好奇不已,想要看看这位所谓的天才儿童能现场发挥写出点什么。
《滕王阁序》
看见苏炀书写的名字,众人啧啧称奇。
因为紫禁之巅酒店顶楼的楼阁就叫滕王阁。
“明代故郡,京都新府。”
苏炀是一名合格的文抄公,他可不会傻傻的原文照抄,而是结合这个世界的现况进行一定的改动。
在旁人看来,这第一句平平无奇,但也算工整。
……
后面苏炀也根据这个世界京都的地势进行一定的改编。
观众们阅读起来逐渐意识到苏炀对于文言文的恐怖积累。
几乎每一句话都挑不出任何毛病,而且描绘的意境非常容易代入,更难得的是,极为工整,在场的人都是华夏文坛的巅峰。
但他们都自认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不出如此绝妙的文章。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当苏炀写到这一句时,所有人只觉得一副夕阳倒映江河,孤鹜飞过河面的场景浮现在自己眼前。
诗词最高的境界莫过于让人切身体会它所描写的意境。
读起来更是朗朗上口,堪称完美。
“妙啊,这一句的工整性几乎与《登高》前两句不相上下,这小家伙真的是奇才。”
陆晋城忍不住夸赞道,到了现在他也发自内心地认为苏炀在诗词方面的造诣远远超过了他。
“陆老所言极是,这小家伙的天赋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才三岁就能写出如此工整完美的诗句,我等诗词积累数十年也只能望其项背。”
“枉老夫自称诗歌才子多年,没想到一个三岁的孩子竟远远超过了我。”
一位身穿红褐色汉服的老者自嘲的叹声道。
在场之人也连连点头称是,苏炀摆在眼前的才华一下子征服了所有人。
而诋毁他的高崇焕,朱彦群以及谢庆湘在看到这一句时,原本凉着的心终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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