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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于魔族占领的小镇,他在断槐下,被她救下。
她一眼便看中了他,想要将他带回去。
如今在宗门大比上,即便师尊似乎没有认出来自己,却还是一口答应收自己为徒。
这说明了,无论何时何地,师尊总是能一眼看中他,总是能一眼就喜欢他!
魏宋在天光初亮的时刻,便醒来习剑,凌厉漂亮的剑锋刺破晨雾,他很喜欢现在的身份与院落,在这里,他可以一眼看到仙人的院落,仙人的院落夜里亮着的灯光,他也能看很久。
不再是怅惘地望着不知在何方的雾峰,现在雾峰就在魏宋的脚下,仙人就在他的眼前。
不,现在不应该叫仙人,应该是师尊。
少年轻轻抚摸腰间的牌子,那里原本挂着一个外门的木牌,如今换成了一个玉牌,清晰地刻着:雾峰第四百四十四号弟子魏宋。
玉牌下缘盖着一个小章,盘旋的细纹是一种特殊的篆体,写的是师尊的道号,朱白。
魏宋练到额头微微出汗,便停了,他喝了水,开始想,自己已经是金丹中期,等他晋升元婴,便可以取道号了,届时,他应该取什么道号呢?
十四岁的少年兴高采烈地遐想,最好是与师尊类似的,一看就是出自一脉!
所以师尊叫朱白,他是不是该叫赤黑?
魏宋将自己想得有些亢奋,又去练了一会剑,最后想到,弟子的道号可以请求师尊赐予,便不再想了,只专心想要晋升元婴,届时请求师尊赐自己一个道号。
那把平平无奇的乌木剑在他手中快如飞鸟,舞得飒沓似流星,天生仙骨的资质,令他一入仙途,进阶提升像喝水吃饭一般简单。
魏宋穿着新发的雾峰弟子制服,每做一个动作,都要检查一下有没有将新衣服弄脏,一点皱褶都要小心翼翼拍平,这件衣服令他想起了初见师尊那一天。
那天她在云端便穿的是青衫白纱袍,而如今,自己终于拜入她的门下,穿着与她相似的道袍。
他这件衣服似乎染色有些不好,青色过重,有些泛绿,远远看去,在雾气中,像一根笔直直的大葱。
春晓睡眼惺忪,懒散地扒在院子的葡萄藤下发呆,就这样看着一根大葱走到了院门外,探头探脑。
春晓习惯没事开着院门,她很烦敲门声,因为白日经常有弟子找她,笃笃笃个不停很烦,索性就敞开,大家一起来。
“进来。”
她招招手,认出了那张漂亮得像是被天道厚爱的脸庞,是自己新收的小弟子。
第444号男主预备役。
少年活泼泼跨进来,身姿笔挺,背着一柄乌木剑,挺拔像根水葱。
“我准备了朝食,师尊要用一些吗?”
春晓揉了揉额,坐直了,弟子们总会献给她一些灵食。
她已经被上供两百多年露水,吃了叁百多年灵果了,除了宴会能吃些鸡肉,食堂里的饭菜都不准她吃,嘴里快要淡出鸟了。
她以为新弟子要端出一壶露水,没想到他殷勤地献上了一碗瘦肉粥,一盘油条,一迭小酥肉,一杯红色的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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