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如烟轻轻打了个响指。
秦毅这个人向来是比较决绝的。
心一横,牙一咬,为了武器,他一把拿过矿泉水,咕噜噜把一整瓶都喝了下去。
然后心如死灰地瘫坐在沙发上,等待着药效发作。
这个腰子应该是保不住了。
看着秦毅的模样,叶如烟忍不住扑哧一笑。
“好了。
你觉得我会设置同一个陷阱给同一个人吗?
放心,这矿泉水没下药。”
她缓缓地将装着骨剑的箱子推到了秦毅面前。
“你先试试这把剑。”
秦毅精神一振,坐直了身体,先开箱子,一把抓住了骨剑,赤红的烈焰从抓握的地方迅速燃烧,一把骨剑瞬间成了火剑。
室内的温度急剧升高。
叶如烟透过火光看着秦毅眼底的兴奋和高兴,亦是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
“这把剑的强度我已经做了测试,虽然比不上龙鹤的那把天鹤神剑,但应对B级异能者之间的战斗没什么问题,此外,这把剑具备着相当不错的恢复能力,即便受损,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恢复。”
“但考虑到我不一定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这把剑我加入了我的理解。
可以吞噬强大生物的骨骼,这个生物越强,骨骼强度越高,吞噬的效果就越好。
但是切记,吞噬期间,不能使用。
这个就由你自己来把握。
我本来想着过段时间,让它吞噬一些从沿海缴获来的海兽骨骼再给你。
但我想了想,还是现在给你为好,,”
叶如烟将额前飘散的长发挽到了耳根后面。
“??”
骨剑上的火焰散去,秦毅眉头一皱,敏锐地捕捉到了叶如烟话里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
叶如烟微微颔首。
秦毅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我说呢?
齐隆冬好好的一个后勤部部长不好好在地上带着,跑到这个进出都难的地方。
就是不知道龙鹤知不知道这件事情了。”
叶如烟也不清楚。
“那就看你和龙鹤之间的默契了!”
喜欢末日:我觉醒了一颗异能树请大家收藏:(www。
aiquwx。
com)末日:我觉醒了一颗异能树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食为天外卖系统!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动动小手指,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