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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俊彦饮酒竹楼上(第1页)

士子风流,千金买醉。

士子风流是假,千金买醉是真。

至于能不能真醉,就不好说了。

假风流换不来风流事,真金白银这一回也没能花出去。

然后,朱公子就真的醉了。

朱俊彦这个名字,在南安郡如雷贯耳。

何谓如雷贯耳?一为名气极大,一为天雷滚滚。

绮鹿王朝,朱家是开国重臣,有扶龙之功。

世人眼中的从龙之臣,根本没法比。

以前,要说整个南安郡郡城有一半都是朱家的,那就太小瞧朱家了。

现在,要说朱俊彦能买下半个南安郡,是没有人怀疑的。

不过,也仅仅是如此了。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何况世人眼中的荣华富贵?朱家已经风光了太多年,数百年荣华富贵,多少代人了?

朱俊彦皮囊太好,好到老祖宗给了个评价——夺天地之灵气。

然后老祖宗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俊彦。

其实,老祖宗后来才发现,夺天地灵气,根本配不上这孩子的后天才智。

说集天地灵气而生,亦不为过。

朱俊彦这个名字,十岁之前,养在深闺人未识,十岁以后,名扬天下无人不知。

诗词歌赋,曲子文章,文不加点,一挥而就,便是那些老夫子看了,都要忍不住击节赞叹——吾不能也,吾不如也。

其实,不止文章奇谲,单单把字拿出来,也让当时一些书法大家汗颜。

谓之“天骨遒美,逸趣霭然。”

然而普通人看起来,也就是锋芒毕露,细看之下,有切金断玉之感。

朱俊彦年幼时,刚在家开始随先生读书写字,懵懵懂懂之时,就被老祖宗赏了一句让人目瞪口呆的评语——大逆不道,欺世灭祖,非此子莫能为也。

可谓一语成谶。

虽有此说,老祖宗却把小俊彦当作至宝。

哪怕是一脉单传的儿子、早早做了一州主官的朱清尘——小俊彦的父亲早夭,也没让老祖宗流露出多少悲伤神色。

要知道,绮鹿王朝一国四州,三十多岁的一州主官,从开国以来,屈指可数。

而且那几次也属特例,王朝初建,并非靠科举之路。

绮鹿王朝位极人臣,并非当朝宰辅,而是一州柱国。

说是王朝割据,倒不至于,毕竟绮鹿王朝,一法通行全国。

不过一州柱国,才是当之无愧的位极人臣。

一州主官,在这一州之中,也仅仅是一州柱国之下。

一州柱国,可以凭世袭得来,一州主官却要走科举之路。

一州主官与一国首辅,只有一品之差,却无高下之别,甚至就实权来说,一州主官犹有过之。

毕竟一州主官其实就是一州柱国的掣肘之人。

朱家自绮鹿王朝建国以来,以朱清尘官位最高。

虽非朱清尘一人之力,却不掩朱清尘珠玉之辉。

可是,一直到朱俊彦及冠之年,朱俊彦也没有参加过任何科举考试,就连一个秀才的身份都没有拿到。

不过,要说壮举,是真不少。

一篇文章送老祖宗归西,几乎成了人人会讲的笑话。

虽然文章内容并不为人所知,但是朱俊彦喝醉后说的话,听到的人不少——老祖宗的老祖宗功劳当然很大,和我太爷爷有个屁的关系?这样的话,能说出口,那样的文章作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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