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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是刚坐上高铁,准备休息会,毕竟明天还有工作会议呢,这大晚上的。
眼睛刚眯上就收到了同行的电话,只好起来,听了《梦醒时分》。
“后悔呀,我是真后悔呀!”
但是自己选的偶像,跪着也要走下去。
当他听完后,整个人愣在那里,没了言语。
这林夕,到底是什么鬼呀。
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以前的毛毛,虽然被网友们称作林夕的小舔狗,但是他从来没有承认过。
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为了养家糊口,恰点流量钱,不寒颤。
甚至他一直自我以为,自己是林夕的伯乐,是自己发现了这块璞玉。
现在他不敢这么想了。
从此以后,我就是林夕的忠实舔狗,我说的!
林夕,这个人太恐怖了!
没记错的话,林夕才25岁吧,这是你这个年纪可以写出来,唱出来的歌?
你的感情怎么会这么波折深厚?
有的人可能真的天生就是吃音乐这碗饭的!
除了这个,毛毛再也想出去别的原因。
简单做了一下深呼吸,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重新听起来。
“这首歌是有魔力的,它的魔力是因为这不是一首跟以往一样大喜大悲情感单一的歌曲,而是糅杂了许多情感在里面。
有梦醒后的不甘、怨艾、悔恨、无奈、劝慰、倔强和坚强。
所以,它才能够产生那么广泛的共鸣。
它包含了所有失恋过的人能够有的情感状态都装进在了一首歌曲里面了,但是呢,又不会太浓烈。
有些歌曲啊,怎么说呢,就是唱得太过了,就是那种情感过于浓烈了,第一次听很过瘾,很嗨,但是你多听几次,就会不想再听了。
可是《梦醒时分》这首歌曲的情感表达恰到好处,而且还跟歌词完全吻合。
不会因为力度不够让人觉得不够带劲,又不会用力过度让人觉得太煽情。
我觉得都是人的特质,有些东西你硬要学习是学不来的。
高贵的艺人已经不存在了,林夕他们这样的艺人就是高贵的艺人。”
这已经不是在舔林夕,完全就是把林夕当做了自己的信仰。
“喜闻乐见,论舔林夕,还得是毛毛呀!”
“俺也一样!
“
“最喜欢的就是林夕,他的声音从不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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