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二十一章 神动3浅见(第1页)

运河岛说:“今天终于去影院看了‘神奇动物:邓布利多之谜’了。

我觉得这部电影并没有评论说的那么差,它其实还可以。

在叙事方面应该比第2部要好,跟第1部不太好比较。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其实并不是特别喜欢第1部,不过也没有不喜欢。

亲自看完电影之后,我之前的疑问解开了不少,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想我找到了一个把很多地方合理化的解释。

当然,很多都是我的个人的解读。

我这次算是弄清楚为什么会发生麒麟选举这种事情了。

而且,对于后来的格林德沃的种种看似奇怪甚至是有人设崩塌嫌疑的行为,我觉得我也有些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麒麟选举发生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格林德沃想进行竞选,而这个国际巫师邦联领导人的选举如果不用麒麟,胜者只会是桑托斯。

至于格林德沃为什么会去参加竞选还提出使用麒麟?我会有一个比较大胆的猜测,就是他想强行把邓布利多绑上改变世界的这辆战车。

影片中从前到后但凡有和选举相关的场景出现,如果支持者们大声喊名字,喊的几乎全都是桑托斯。

好像后期有格林德沃,但是其余的时候喊的全都是桑托斯。

没有提到桑托斯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人气,但是不讲明也不是很要紧,这仅仅只是缺乏一点出场的铺垫,算不上什么问题。

使用麒麟这事情其实应该是格林德沃推动的。

现任领导(沃格尔)也就是选举的主持人似乎是德国的,而且从他的动作和行为来看,我觉得他偏向于支持格林德沃或者最起码不反对他。

应该就是格林德沃说服了沃格尔使用麒麟。

格林德沃完全有其他办法不让桑托斯上台。

但是麒麟竞选却有两个不易替代的好处。

第1个好处就是如果他能选上,他对巫师界的领导会更名正言顺一些,很多事情会好办许多。

第2个好处就是,如果利用了麒麟他却有没有胜选,那就证明他的计划失败了,然而能阻止他计划的只会是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阻止他的计划,也就意味着他很可能会出现在大选地点,这就会导致真正的麒麟向邓布利多鞠躬,因为麒麟最看重的两个品质(善心和能力)综合起来最强的就是邓布利多。

这个结果会使邓布利多成为国际巫师邦联领导人从而使他开始以自己的方式改变巫师界,这会将邓布利多拉回两人的共同理想,即使两人对如何去改变的看法不同。

格林德沃依然是有把邓布利多重新带回‘为了更伟大的利益’这一曾经的共同理想的心思的。

在格林德沃看来,只要他说服沃格尔同意让自己参加选举并且使用麒麟来选择候选人,自己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因为后续结果只会是他或者邓布利多当选,而两种结果都是好的。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