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五十章 水果印象(第1页)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在南方必然是不需要为水果操心的,直到某一堂课上一个南方来的老师举了一个和作物产地以及运输相关的例子。

她提到,多年以前在她家那边苹果是稀罕的水果,当时荔枝随便吃,但要是有一个苹果,都是要切成好几瓣来吃的。

原来苹果还能有这等地位?

那好像也不太好啊,苹果这么好吃,居然要限制吃苹果!

限制了苹果,大概也是要限制梨的吧?我也喜欢吃梨…

苹果在我的印象里好像一直都在,好像无穷无尽似的,过年时是成箱出现的,它们一个个地被包在塑料网套之中,静静地待在箱子里,箱子则在冰箱旁,阳台里,或者菜窖里,打开箱子会有淡淡的苹果气息,或者说苹果皮气息。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把苹果气息和菜窖气息等同了。

它就好像是记忆里默认的‘水果’,是说起‘水果’是脑海里会出现的影子。

还是一种奇怪的百吃不腻的水果,大概和…馒头差不多?

在我小时候的印象里,常见水果三剑客:苹果,梨,橙橘大类(这一类水果除了柠檬类,柚子类,还有金桔之外在我看来都可以互相替代),大概可以对应到主食三剑客:馒头,米饭,饼大类。

说起来,梨也会散发梨的气味,离得足够近的时候就能感觉到。

梨味和苹果味不同。

苹果味会带给我温暖的联想,温暖之中带着一种收敛,同时会让人想起酸甜味。

我印象里,苹果似乎没有纯粹是甜味的,多少都有点酸味。

梨的味道则是清凉的,略甜的,是安静的。

有些种类的苹果会让我联想到太阳,但所有的梨都不会让我这样想。

梨像是夜晚。

它们的性格是不同的。

我吃过的梨中,闻上去最香的是香梨,吃起来很香,也很甜,这个名字它当之无愧。

梨有许多种,有红皮的,黄皮带斑点的,黄皮不带斑点的,黄皮带些许橙色的,绿皮的,棕色皮的,以及形状像苹果的,……

对,从味道来看,苹果梨应该是梨,因为吃着像梨。

梨还有多种不同的口感。

有的梨肉质粗糙些,有的则相当细腻。

刚买回来的梨通常比较硬,然而放置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慢慢变软。

变软的梨能大致分成两类,一类软得像软桃,一口咬下会有丰富的汁水;另一类软得像软苹果,吃起来是面的,很柔和。

我大概更偏爱软梨,汁水多的那种,因为我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更偏爱软的水果。

软的水果更会给人一种熟透了的感觉,给我一种保障感,大概是因为我食用不够熟的水果时踩了不少雷。

桃子要软的,杏要软的,李子要软的,蜜瓜要软的,甜瓜要软的,柿子要软的,猕猴桃要软的,芒果要软的,木瓜要软的,菠萝要软的,……

有些水果不是软的也可以,比如苹果,梨,葡萄,车厘子,和枣。

不同的水果会让我联想起不同的事物。

小个的绿桃会让我想起山,一座深绿色的山,大概带着一些类似于雨后的清新气息和少许的松柏气息,像是在清晨。

油桃则会让我想起莲蓬。

莲蓬是绿色的,形状有点像圆锥形,大概是大多数淋雨花洒会采用的形状。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