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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跟阳琛的初遇
“很抱歉,我对你依旧是没有什么印象。”
看着阳琛着急的模样,我也以为是我自己没有记住,于是我又仔细的看了他好一会儿再仔细的回想以前的事。
但我依旧是没有什么印象了。
阳琛有点失落,语气都带着难过,“没事,你不记得也没关系,我记得就行了。”
“跟我说一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吧,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我到底是何德何能能够认识欧阳家的少爷,甚至还能够让人家惦记我那么久?
我倒是努力的回想了,可是仔细想了一圈,也就是一无所获。
“其实你那时候不记得我也是应该的,因为我那时染了一个比较炸的头发。”
回想起以前做的那些蠢事,阳琛也是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紧接着开口说。
“你如果对我没有印象的话,那你还记不记得就是有一个七彩头发的人?”
阳琛小心翼翼的看着我,“就是嘴里面时不时的喜欢说一句嘿,嘿。”
“没印象。”
因为这酒吧到了晚上都开着霓虹灯。
光线又暗又亮,让人真的看不出原本的发色到底是什么样的。
“你要不直接说吧。”
想要跟我相认,但又不愿意多说,这到底是为什么?
阳琛闭上眼睛深呼一口气。
“那时候我染着七彩头发,同时嘴里面喜欢说着嘿,嘿。”
“因为那时候我觉得一句话后面加一个嘿字会觉得很流行。”
他这么一说的话,我似乎是有点印象了,但不太多。
我好像还真的帮助过一个人。
阳琛脸越来越红,“我年少时不总是胆大妄为,那时候跟家里吵架,我就直接跑到这边来了。”
“我觉得我自己也有着本领能够养活我自己,但是要来到这里没几天就把手上的钱给花完了。”
但少年时脾气也是倔的很。
哪怕那时候饿的都没东西吃了,阳琛都不愿意回家,他觉得自己只要是回家了,那就是认输的想法。
但是那时候顶着七彩的头发,再加上身上穿着名牌,很多人都不要他,尤其是他还未成年。
没办法,他只能够各种找,最终找到了这家酒吧在这边驻场或者是给人送酒就能够获得一笔钱。
以前这点钱都是拿来当小费用的。
但现在为了活下去,他只能够去做这些事。
阳琛唱的好听,虽然有着炫酷的七彩头发,但是也能够看出他的帅气。
在送走的时候就已经被不少的富婆看上了,而且一个个的都说着要包养他。
别看这个地方小,但是有钱人也会来这边玩,毕竟这里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注意,而且来这玩的都是无权无势之人。
就算后面他们玩过火了,也不会怎么样对付一个普通人。
就像对付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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