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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元宵节前后解除夜禁的天数,放宽到了十天!
这些规定反正跟穷苦老百姓没什么出入,天黑就睡,天亮起床也省了灯油钱,在古代能点灯也是很奢侈的享受,只有中资家庭以上才能点得起油灯,章子俊刚来时对于天黑下来没有什么概念,不就是点个灯吗?可是在明朝生活了十多年后,才深切地感悟到,照明也是实力的展示,就目前来说,王家肯定不缺灯油这样的开销,即便是这样,一般的下人屋中是没有灯的,听到夜禁的锣声,也就各自摸黑休息,整个王家只有主人房中才有微弱的光芒透窗而出。
自从章子俊的到来,王家被这位“大手大脚”
的伯爷改变了,章子俊最不习惯天黑后,乌漆漆一片,要说什么叫做黑夜,在明朝这样的年代里算是真切地感受到伸手不见五指是什么。
除非夜里有月光,章子俊起先也很纳闷,为什么明朝的月光这样明亮,后然才明白,不是空气中有没有污染,而是有月光的夜里,除了月亮发出的光,几乎没有别的光比月亮大,所以才感到月亮很亮,亮的可以在月光下穿针引线。
可要是没有月光的话,真的是乌黑哇。
大哥刑凯的到来,主要是说了家中伯府上的事,章子哲的婚事,亲家是当朝太常寺卿余谦小女,年方二八,就是十六岁,章子俊认识余谦,以前是内阁书办,后升吏部郎中、顺天府丞,几年前以侍书旧恩升太常寺卿,也是书香传家,说不上豪门,也谈不上世家,不过也算是门当户对,对于章子哲的婚事,章子俊早就跟姚颖说过,一切让姚颖作主便是,婚事不能等,原因是余谦身体不是很好,就想着能看到家中子女都有一个好归宿,所以余家很着急,而章伯爷又领了差事外出巡按,没有一年肯定回不了,这一次刑凯来就是为了这事,古人对婚事的看重不是当婚人,而是看两个家族的利弊,如果亲家倒霉势必会牵连,而章子俊的观念里只要章子哲跟余家小姐恩爱就成,所以问邢凯道:“子哲见过余家小姐吗?子哲同意这门亲事吗?”
看看这就是观念上跟当今明朝这些古人不同了。
当问出了这二个问题后,才反应过来,哀叹一声又道:“算了,既然婚事已定,就办吧。”
次日邢凯回府,准备第二批运粮前来,同样由姚仁作为巡检押运,这一次章子俊关照邢凯,运一船的红薯滕,做为红薯苗,要在胜芳这里推广种植。
一早瓶儿来传话,让伯爷去小姐闺房有要事商讨,这就是习惯的问题,目前王小姐把章子俊当成了府里大管家了,今日的早饭是红薯汤,以前章子俊在农村时常吃的,红薯去皮切成小方块,加水煮,放入糖精,而此时汤里加了糖霜,这糖霜有点像以前的白糖,一般人家还真吃不起,所以红薯跟糖吃起来甜甜的,就当是早饭了。
吃过后章子俊为了避嫌,叫上了陶鲁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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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小姐的闺房外间书房中,又是一番见礼后,王小姐说道:“王家去湖广的运粮船总算到了德州地界,不日就会有三千石的粮食运抵胜芳,饥荒可解了,可是德州到霸州还需多日才能运抵,这种运粮船行驶很慢的,跟走路差不多,从德州到霸州起码得十几日。
不过有此消息内心稍作安定,有个盼头。
另一个原因章子俊不能问,这批粮食可不是赈灾粮,而是王家贩运而来,到时在粮店高价售卖的,在商言商无可厚非,章子俊代表朝廷,不能表态,反正自己运来的粮食是白给的。
老狐狸陶鲁也是打着哈哈,起码王家有了粮食,自己住在王家就饿不着了,胜芳缺粮也不会饿死人,因为胜芳这个地方有小江南之称,河中的鱼虾很多,水塘中的莲藕成片,加上水田中正在抽穗的稻田,最过一个月就能自足。
不知陶鲁是有意还是无意,又说起了王小姐的婚事上,哎,王小姐一介女子,撑着这么大的一个家族,也没人相帮实属不易,可是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女子总是要嫁人的,难道王家就没人接替吗?往后可怎么办吆……。
王小姐早就满脸绯红,用袖遮脸了,而陶鲁还在自言自语道:“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陶鲁瞎操心不是无聊,而是有出处的,自古以来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到了明朝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如果遇到死活就是不娶,或者不嫁的呢?有办法。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如果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死扛着就是不结婚,那就罚钱。
罚完就完事了吗?不是。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官方媒婆还会把这些没定亲的男男女女们,专门组织起来,搞个相亲大会什么的。
这算是很帖心了吧,其实就是官府出面指定某人婚配,强制执行。
有些男女,为情而伤,不想娶也不想嫁了,第一个反应就是遁入空门来规避催婚。
所以碰到像陶鲁这样的老学究,从小熟读《礼记》,更是把男女婚配,视作是阴阳和顺,万物安定,人类有别于禽兽的标志也。
《国风·郑风》有云“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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