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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摩天大楼一个个格子窗口灯光接连亮起。
薛越宁坐在花坛边上,目不转睛盯着不远处的酒店大门。
裸露的手臂和小腿被蚊子咬得起了密密麻麻一片红疙瘩,她却丝毫没有察觉。
已经快40分钟过去了,陈拙还是没有从酒店里边出来。
陈拙和那个漂亮的女生,一定是情侣吧。
他们两个人一眼看上去就很般配呢……
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紧紧攥住,疼得快喘不上气。
真蠢。
只顾着窃喜能再遇到他还幸运地和他成为合租室友,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有女朋友。
明明用脚指头想也能知道,像他那样的人,根本就不会缺女生的崇拜和喜欢。
而像她这样的胆小鬼,也只会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
薛越宁。
真是大笨蛋!
大概老天觉得光是这样戏弄她还不够,不过眨眼间,一场大雨毫无预兆的倾盆而下,街上人群瞬间如鸟兽散。
冰凉雨水钻入衣领,激起肌肤一阵颤栗,全身很快湿透。
“阿嚏——”
薛越宁低下头,再控制不住,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珍珠。
记忆里,上一次这么难过,是高二下学期的某个周日,在去学校的公车上突然听见一中的几个女生聊起陈拙。
她们说,他谈恋爱了。
对方也是年级里的风云人物,高、瘦、白,人长得漂亮不说,成绩还特别好。
那天晚上薛越宁第一次逃了晚自习,一个人躲在寝室把自己埋进被窝里,哭到差点断气,隔天早上醒来两只眼睛都肿成了核桃。
后来千方百计打听到那个女孩的qq,点进对方空间浏览相册,果然很漂亮,是那种男生都会喜欢的带着破碎感的清冷初恋脸。
而那时的薛越宁脸上还有着明显的婴儿肥,跟“漂亮”
两个字好像怎么也搭不上边。
越是喜欢陈拙,在那个女孩面前就越是自惭形秽。
“他已经是别人的了,不可以再喜欢了,停止吧。”
她这样提醒自己。
“可是——”
心里另一个声音又说:“他们只是暂时在谈恋爱而已,又不一定这辈子都在一起,说不准明天就会分手了呢。”
“就算不是明天,也有可能是后天、大后天……”
“总会有那一天的。”
“我可以等。”
“无论多久,我都会等。”
……
无数个夜里,薛越宁总在放弃和继续等待之间来回拉扯,无数次陷入自我厌恶。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辛苦?
急促响起的手机铃声将薛越宁从回忆里猛地拽了出来,她手忙脚乱接起,哭腔明显:“喂,千千。”
电话那头,风千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她的不对劲:“薛越宁你怎么了?是不是哪个不长眼的王八蛋欺负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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