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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放学后,凌云去了血色玫瑰酒吧,凌云到的时候酒吧里已经有客人了。
刚进门,就看见美女老板娘穿着一身合体的旗袍,踩着高跟鞋,风情万种的来到凌云面前。
笑着道:“你来了,让小婷带你去更衣室换一套工作服,这几天你先不用忙着工作,就先跟着小婷,了解一下工作环境。”
“好的老板。”
凌云从容的回答,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仿佛在任何时候他都是一副从容的表情。
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不是很笨的人都可以胜任,凌云当然不能算是笨人。
其实凌云的相貌虽然算不上很英俊,但也还过的去,只是肤色略黑,平时穿着比较土气,这时换上一身干净利落的工作服,倒是显得比平时英俊了不少。
优美的音乐、柔和的灯光、暧昧的气氛,这些是凌云当年在仙界根本看不到的。
仙界的人虽然大多数都很长寿,但他们根本没有多少时间花在娱乐上,大多数时候就是在修炼,探索天道奥秘,希望可以让修为更进一步。
相反的,在地球,大多数都是普通的凡人,生命也只有区区的几十年,可他们还是会花很多的时间来享受生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醉生梦死。
或许正是因为生命的短暂,他们才会迫不及待的去享受生活吧,凌云如是想到。
灯光闪烁,音乐变换,舞池中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跳舞。
疯狂舞动着身躯,一个个或熟悉或陌生的男女在舞池中疯狂的扭动,在凌云看来这简直是一种无法想象的景象。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十点半,这个时候酒吧里人还很多,但凌云却不得不跟老板谢雅璐提出提前下班的请求。
谢雅璐也欣然答应,还说学业要紧,怎么也不能耽误了学业。
这让凌云很是感激。
凌云刚出酒吧不久,就感觉到身后有几个人在不远不近的跟着自己,凌云假装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几人中有一个正是昨天那个骑着摩托车的抢包贼。
不由的让凌云心中暗笑,知道那小子是来想找回昨天的场子。
凌云当然不会害怕,虽然他只是修行了两天,可他修炼的是天界顶尖的功法,加上他道行奇高,所以修炼起来当然快的惊人,两天时间几乎可以抵得上常人七八年的时间。
对付几个小流氓哪里有什么大的悬念?
果然不出凌云所料,刚走出没多远,在一个街角没有多少人的地方,黑影中走出了六七个混混,手中拿着钢管或者西瓜刀,和跟在凌云身后的四五个混混呈合围之势把凌云围在中间。
昨天那个抢包贼一脸嚣张骂骂咧咧的道:“马勒戈壁的,昨天你小子竟然敢坏了老子的生意,还害的老子差点被踢爆老二,今天看老子不打断你两条腿……不,要打断你三条腿!”
那家伙身后一个小混混疑惑的道:“他不是只有两条腿吗?怎么能打断三条腿?”
另一个混混敲了一下他的脑袋,鄙夷的道:“玛德,真尼玛脑残,就是连老二都废掉!”
一群混混磨拳擦掌,挥舞着手里的钢管或者西瓜刀等武器,向凌云靠拢过来。
在他们想来,以他们这个阵势,根本不用走到凌云跟前,凌云肯定就会吓的跪地求饶。
可是凌云还是一脸笑意的看着他们,不等他们走到跟前,凌云忽然上前一步,一脚把一个拿着西瓜刀的小混混踢出去三米多远。
紧接着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还没等这帮混混搞清楚状况,十几个人就被打倒在地。
凌云身为大罗金仙境界的云中子附体之身,一生跟人斗法不下数千场,当然懂得“打人不过先下手”
的道理。
当年封神大战,阐教十二金仙正是牢固坚持“打人不过先下手”
这一项基本原则,才在封神之战中把截教众仙杀戮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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