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完美(第2页)

“我的一个子嗣,”

福格瑞姆开门见山,“想知道能不能和伱手下名为赫克萨凯瑞斯的药剂师,进行针对基因科技展开的学术研究。

法比乌斯·拜尔认为对基因的探索永无止境,在通向臻于完美的道路上,他希望能从同类的研究中获取经验。

我认为这很不错,你觉得呢?”

“你认为不错吗?”

科兹盯着凤凰的脸,笑容固化不动。

“当然,我的兄弟。”

福格瑞姆眨了一下眼睛,带着康拉德·科兹一同在通讯塔中,穿过回旋的金属走廊。

“追逐更好的自我,从现有的缺陷中重获新生,难道是一件恶行吗?”

“这可未必,福格瑞姆。”

科兹低声说,将他的音量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在灵族帝国毁于一旦的那个千年之夜,他们都坚持认为其帝国的毁灭,不应当归咎于他们对种种事物的无尽追求。”

“康拉德!”

福格瑞姆为科兹的类比略感不快。

这也许就是拥有一名在灵族之中成长的兄弟,所要做好的心理准备,他想。

“我不了解你的成长经历,我的兄弟。”

凤凰主动放柔语气,同样,也是借此来舒缓他自己的情绪,“但你也不了解我的,对吗?”

科兹漆黑的眼睛直直看着福格瑞姆。

“是。”

他哑声说。

“我的母星彻莫斯,曾经是一颗苍白而灰暗的星球。

我们资源匮乏,严重依赖于工业和贸易,”

福格瑞姆说,软靴在金属地面上敲击着,有节律地为他的话语伴奏。

“即使统治者尽力维护现在的成就,彻莫斯的情况依然每况愈下。”

科兹沉默地点头。

“我不是在艺术家的庭院中成长的,康拉德。

我在卡拉克斯要塞之中长大,在工厂中劳作。”

福格瑞姆将他耳边的一缕白色头发向后揽去,“在工厂里,你如果想要被看见,就必须做得比别人更好、更加出色。

就像整个彻莫斯一样,你永远不能安于现状,否则你只会向后退步。”

“我拥有无穷的精力,康拉德,我总是可以付出更多;同样地,我的观察力敏锐,发现了太多可以改良、精进的生产细节。”

“我不断地前进,不断地填补并完善着各种空缺,而在我身边的人见证了我的努力,同样自发地参与了更多的劳作。

从一条流水线,到整个厂房,这种集体性的、对精益求精的追求,似乎仅在数个月内,便蔚然成风。”

“我们都想做得更好,而结果就是,我们的确带来了更好的产出。”

福格瑞姆发出一声叹息,其中包含着对过往的追忆。

“我们带来的生产力终于填满了卡拉克斯要塞的需求,同时,一种精神得到了树立。

那就是做得更好,因为我们总有做得更好的余地。”

他摇了摇头,白发荡过脸颊。

“在我们这样去追求、去努力、去实践之前,整个彻莫斯,有多少人愿意看向一种更好的可能性呢?”

“就是这样,卡拉克斯要塞的崛起,以及其崛起带来的希望,让整个彻莫斯都发挥出发展的潜能,而我则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星球的主宰。

我们有变得更好的权利,也有这样的潜能。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