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空在深重的墨绿阴影中几乎不可见,偶尔伴随光芒一同出现时,就是一片破碎琉璃般的通透亮蓝,与地面的重重浓绿树影仿若不存于一处。
更多的地方,冷色的暗光从树木本身的周围渗透出来,在绿荫间传递,把树干、垂藤、攀缠的细草与窸窣作响的小虫,笼罩在一个整体性的幽暗环境之内。
他在奔跑,抓住那些的藤蔓,抱住树干以转向,在粗重的喘息中锁定方向,并倾听森林给予他的那些无尽回响的吼叫和哭喊。
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没有名字,不在乎身份,从不思考过去。
他生来就熟悉树木与泥土的气息,习惯这片似乎无穷无尽的森林带给他的鲜活感受——这片森林迫不及待地想要猎杀任何身处其中的事物,它渴求着野蛮的杀戮。
而这正是他所擅长的,或者说,他唯一会做的。
他抓着一根长骨,从被他徒手杀死的野兽身上取下,尖端用扁平的石头磨得足够锐利,结合他天生具备的力量,可以轻易刺入那些厚重而肮脏的皮毛,像刺穿烂泥一样扎进脂肪,又像击入巨木一样捅进肌肉。
而后是鲜血,在暗淡的光线下,以发黑的光泽贴着巨兽长骨,像生命的泉流一样串串地滴落,最后,在闷热的天气中,死尸会迅速腐烂,森林会亲手终结它的子嗣。
他的敌手无处不在,遍布四方。
小型的野兽潜伏在阴影中,趴在树干上,明亮的眼睛刺出幽绿的光。
它们会追着巨兽而来,在巨兽开始啃噬它们的猎物时,依附其上,啜饮死者汩汩流淌的体液与鲜血。
地形向上方隆起,他手脚并用,轻而快地贴着地面向上爬。
淤泥抓着他光裸的脚,还有荆棘,不停地试图挽留他的脚踝。
森林本身也是他的敌人,森林的恶意同样被他踩在脚下。
突然间,他犹疑地停下,耳边不息的絮絮低语被一阵从天而降的遥远轰响所取代。
那些陌生的噪音滑过森林的顶端,隆隆地震撼着他的内心,又快速地离开,像瓢泼大雨将要落下之前的沉沉乌云。
这是在他难以计其长短的生命中不知其内容的陌生之物,他的肌肉绷紧,口中警觉地低声吼叫,发出谨慎的警示信号。
那是否与他正在追猎的巨兽有关?是否是森林给出的另一个把戏,一个生物为求生存和猎杀而迷惑性地造就的怪相?或者他刚刚被某种潜伏在树皮之下的蝇虫叮了一口,以至于陷入未知的迷幻?
他握着长骨,越过地形的隆起,向下方小心地移动,以免一下子滚落一大段距离,落入荆棘和灌木之中,在身上制造出更多的伤痕。
他腹中饥馁,饥肠辘辘,体力本就不够充足,他需要节省好它,将它的每一丝都运用在击倒巨物之上。
气味开始变化,他抽了抽鼻子,敏感地嗅出空气中的腥味和躁动的热量。
近了,他要做好准备。
当那庞大无比的野兽出现在他的视力边界时,他改换了抓住长骨的方式,轻盈地攀上树枝,熟练地从高处靠近,与本就存在于树冠之中的噪音合为一体。
近了,它没有觉察。
他喉头滚动,咽下饥饿的口水。
他要喝他的血,补充他缺失的水分;吃它的肉,回复被森林夺走的体力;剥他的皮,用来遮蔽自己少毛的身体;睡在它取出内脏的尸体内部,用来好好地休息。
否则,他恐怕得依靠满身凝固的鲜血和泥浆,硬生生撑过接下来的季节里愈发寒冷的天气。
他已经位于巨兽的头顶。
他双手握紧长骨,一跃而下。
——
“全父啊,您这是交给我一项什么任务!”
鲁斯嘴里念念有词,契合着军团在城堡边缘弄出的芬里斯音乐的节拍。
第三大连的诗人们在这里装神弄鬼,吹响他们的羊角笛和青铜号。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