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7章 花开蝶自来(第1页)

自余长乐打过电话的第三天一大早,从羊城发出的货物就到了金帛火车站,余长乐带着江福水一起去把货全都领了回来。

虽说第一笔亚麻布订单有两千块钱的提成,可全都投在了进的货里汇给了曹永旺,余长乐手里没有多少现金,她想赚钱的心思又开始活络起来。

818小说

眼下补的货也到了,“仓库”

里还有因为衣服销量好,而没来得及派上用场的蝴蝶发夹,正好可以搞一次冬季营销活动。

一对蝴蝶发夹的进价是五毛钱,就算余长乐按翻倍之后再翻倍的价格售卖,一对也才两块钱。

她手里一共有五十对,总共能卖一百块钱,再扣去进货成本,就赚七十五块。

现在的余长乐已经不太看重赚这几十块钱的利润了,她是想要用这精致又少见的蝴蝶发夹来加深长乐服装店在金帛顾客心中的独特印象,长乐服装店不仅有别处买不到的服装,还有别处看都看不到的精美饰品。

而这些饰品还不需要她们花钱买,只需要参加长乐服装店不定期举行的活动就可以免费获得!

这个时代的商品普及还具有相当一段时间的滞后性,信息差巨大。

余长乐只需要时不时从羊城进点类似蝴蝶发夹这样金帛还没有的小饰品,让长乐服装店始终有别的地方没有的紧俏商品,更别提连百货大楼都没有的时髦服装,也只有长乐服装店有,这样就可以轻松营造出一种长乐服装店才是金帛时髦风向标的形象。

只要这种印象深入人心,长乐服装店的生意想不好都难!

曹永旺随货还寄来了一本时装杂志,封面女郎上穿的就是他电话里说的爆款毛衫。

他对余长乐也算是真大方,余长乐让他只寄个几件来试试款,他倒是有自信这款毛衫能畅销,直接给余长乐寄了三十件来。

这三十件余长乐可没付钱,就算成本价十多块钱一件,曹老板也自己垫付了小五百的货款。

这种摆在明处的信任让余长乐不得不又对曹老板多了一分好感。

而曹永旺嘴里眼下最时兴的毛衫看上去像是现代反而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马海毛毛衣。

这时候的马海毛毛衣那绝对算得上尖货,在此之前人们身上穿的大都是供销社买来的毛线自己织的毛衣,样式单调乏味,完全没有美感可言。

再之后有了机器织花毛衣,工艺精湛了许多,也有了一些样式和图案的变化,可用料还是粗细不一的毛线。

马海毛的出现则直接惊艳了所有人。

马海马的外观与绵羊毛相似,纤维表面光滑,具有天然蚕丝般的光泽,对染料的亲和力好,染色后可以得到更鲜艳的色彩,毛质轻而蓬松,呈现自然下垂,柔软丰满的形态,因此马海马织出的衣服具有如云朵般蓬松绵软,无可复制的版型。

若是与传统的毛衣摆在一起,没有任何人会拒绝选择马海毛毛衣。

可余长乐知道,真正的马海毛产量少,价格昂贵,以曹永旺的销售环境应该不会进那么贵的衣服来卖。

所以眼前这批“马海毛”

毛衣很可能是仿马海毛织成,就是更常见的腈纶,不过采用的是腈纶膨体纱的材质,都是蓬松风格,价格却要差好大一截。

既然心里有疑惑,这些事情还是提前问清楚好,要是价格和货物不匹配,说不定余长乐辛辛苦苦卖完还倒亏不少。

曹永旺接到余长乐的电话很是热情,言语间颇有些自得:

“小余呀,收到货了吧,嗰个毛衫我都俾你寄咗卅件,唔使同我客气(那个毛衫我都给你寄了三十件,不用跟我客气),放心卖,保准人人都想抢!”

余长乐听着他的羊普莫名亲切:“收到了,谢谢曹老板,这毛衫看着确实不错,不过我想先确认一下这毛衫的材质,虽然看着有点像,但应该不是马海毛吧?”

曹永旺是真心佩服余长乐,这么小的年纪咋啥都知道,知道马海毛这种材质都已经够惊人了,她居然还能分辨出仿货。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