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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要我了(第1页)

大年初一,王推官一家告辞了,虽然王迎香百般不愿,但实在也找不到理由继续住在萧府了。

她恼恨的看着一脸幸灾乐祸的张云清,愤愤不平的嘟囔着:“凭什么她就能继续住呢?”

只有离得最近的王家娘子听见了她的嘟囔,忍不住叹了口气。

“香儿啊,张姑娘的父亲是萧大人的合伙人,又是结拜兄弟。

有这份关系在,张姑娘就是在走亲戚,任谁也说不出什么来的。

可咱家和萧大人家不过是邻居,住久了让人家笑话。”

“怎么会不过是邻居呢?我可是有契约的,是萧公子买的我。”

王家娘子实在听不下去女儿的言论了,狠狠掐了她一把,把王迎香掐出了眼泪。

萧风送他们三口人到大门口,从身上掏出准备好的红包来。

“过年了,这个就当是给王姑娘的压岁钱吧。”

王迎香脸一红,想说自己长大了,而且和萧风是一辈儿的,不该他给压岁钱。

王推官咳嗽一声:“香儿,萧大人的好意,给你就拿着吧。”

王迎香接过红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两银子,还有一张纸。

掏出纸来展开,居然是那张卖身契。

王家娘子和王迎香的卖身契,一式两份,他们自己手里有一份,萧风手里有一份。

这是卖身契的规矩,其实卖家手里那份有没有无所谓,因为买家这份才是主张权利所必需的。

只要卖身契在萧风手上,就是将来老王发达了,当上当朝首辅,王家娘子和王迎香,也只能是萧家的奴仆。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规矩,看似荒谬,但人人认可,决不能破的规矩。

老王心里早有预料,萧风是不会扣着这份卖身契不放的,但见萧风如此轻易的就还给了自家,还是十分激动。

“大人大恩大德,王家永世不忘,若有能为大人效力之事,王顺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王家娘子也激动的抹着眼泪,心里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实话说,过去这些日子,虽然萧风一直安慰她们不要怕,她仍然有些不踏实。

万一丈夫出不来,自己和女儿无处可去,也只能在萧府当一辈子奴仆了。

王迎香把那张纸攥得紧紧的,忽然抬头看着萧风,毛嘟嘟的大眼睛里和她娘一样也满是泪水,但性质却似乎有些不同。

“萧公子,你这是不要我了吗?”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

前来送行的张云清张大了嘴,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紧张的看看王迎香,又看看萧风。

巧娘猛然抬头,却是看向王家娘子,想看看她会如何面对这个局面。

巧巧很小就在街头卖布,十分机灵,但偏偏对男女之事极为迟钝,她傻乎乎的看着王迎香,还安慰她。

“迎香姐,怎么会呢?老爷不会不要你的,你啥时候想我们了,随时来找我们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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