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 山楂汤(第2页)

对于陈淮这种人嫌狗厌的小破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去找麻烦,用最快的方式解决问题。

陈淮端着碗坐在餐桌前自顾自地喝了起来,不过心里却有些疑惑。

他前两天才刚惹了姐姐,姐姐今天居然没有和他吵,还把好喝的山楂汤给他喝……

陈季年早早地就出门上班了,孙茜则是约了小区里的富太太们一起做美容,不得不说,孙茜真的有做富家太太的能力,才两天就把周围富家太太的消息打探清楚了……

现在整个别墅,除去佣人,他认识的只有这个才见过几次面的“姐姐”

了。

一个人呆在家里,陈淮从小就习以为常了,不过平白无故多了个姐姐,对他来说,更多的是新奇。

听别人说,姐姐都会把弟弟当成工具用,动不动使唤弟弟做这做那的,活生生的奴才!

可自已的“姐姐”

,好像没有像网上那样蛮横无理,不仅没和他计较上次的事情,还给他做东西喝……

陈淮心里莫名地产生了一种愧疚的感觉,好像自已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好奇怪,这种感觉,他从小到大从没拥有过……

(没有洗白,马上就是恶搞这个小朋友的剧情了,因为是小孩子,怕写的过不了审……)

没过多久,陈希芋就穿戴整齐地走下了楼,化完妆之后,就连年纪小的陈淮看了都有点惊讶。

自已的“姐姐”

,不化妆就已经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子之一了,化完妆之后简直像仙女一样!

看到陈淮满脸震惊的样子,陈希芋扯了下嘴角,小屁孩,真幼稚啊……

陈希芋来到门口的鞋柜,深思熟虑了一会后,决定穿一双表面镂空的高跟鞋,完美地将陈希芋纤细白嫩的玉足裸露出来。

这双鞋她上次偷偷看到陆禹的斗音刷到过,还点赞了……

陆禹这坏人应该很喜欢这种吧?

陈希芋心里啐了一口陆禹这坏人,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穿上了高跟鞋。

她还没穿过几次高跟鞋,怎么说呢,穿上去之后,有点像是踩高跷一样。

陈希芋走路都开始小心翼翼起来了,生怕自已会摔倒,战战兢兢地走到门口,又转念一想,自已要开车啊!

穿高跟鞋有点难开车啊,而且自已的车技本来就不是很好的那种……

换别的鞋子的话,陈希芋心里又有一种遗憾,有点舍不得……

不对,我为什么会遗憾,陆禹这坏人看不到明明是他的遗憾才对!

哼!

陈希芋转身又在鞋柜里拿出了一双板鞋,拎着鞋准备走了。

“你……你要出去干什么?”

陈淮抱着碗鼓起勇气向陈希芋问道。

陈希芋刚准备打开门,听到陈淮的声音,有些无语地白了一下白眼。

小破孩,没完没了了是吧……

陈希芋机械地转过身子,眼神不带任何感情地看着陈淮,仿佛是一个机器人一样。

“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担心你……不对,我怎么会担心你,我就是怕爸爸回来找不到你……”

看到陈希芋没有其他动作,陈淮有些慌张了,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看向天花板说道。

呵呵,小破孩,你觉得我信吗?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