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66章 传国玉玺不见了(第2页)

说罢,赢天从怀中取出一块圆形玉佩,玉佩内圈为红色,雕刻着一只红鸾凤鸟,外圈为青色,在玉佩的最外圈,则是雕刻了一条活灵活现的青色苍龙。

就见赢天微微用力,就将玉佩的内外圈分开,随后将这枚苍龙玉佩递给了词宋,另一枚则是递给了墨瑶。

“此玉佩虽是凡品,但其雕刻工艺却是极为罕见,内外圈却是用两种材质分开雕刻,再组合在一起,有龙凤呈祥,心心相印之意,用来作为新婚赠礼,再合适不过。”

“能得世子殿下厚爱,词宋荣幸之至。”

词宋接过玉佩,顺手将其挂在自己的腰间,此刻他腰间已经挂了三枚玉佩,一枚是赢天刚给他的这块,一枚是自己最常用的亲传弟子玉佩,另一枚则是仲怆赠予自己的鱼状玉佩。

一旁与墨知闲聊的墨瑶见到词宋的动作,也将自己的那块佩戴在自己的腰间。

“词百将,我进城后便直奔将军府而来,我还有许多其他要事需要禀告王上,就不过多叨扰了。”

说罢,赢天从座位上起身,“告辞。”

“世子殿下慢走,孙叔叔,麻烦您送一下世子殿下。”

词宋也起身,对赢天拱手行礼,随即对一旁的孙不休说道。

孙不休点了点头,随即将赢天送出了大堂。

而另一边,墨知也从墨瑶口中得知墨太尉死亡消息,尤其是当其得知,墨太尉竟然是死在了平日里性情最温和,为人和善,极少与人发生冲突的二叔,墨瑶的父亲墨泉手中时,他心中的震撼之情无以复加。

“瑶儿,你所说的,可都是真的?”

墨知感觉自己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说话时声音都在颤抖。

毕竟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太尉府之人,墨太尉和墨泉对他而言,也都是自己的家人,如今家人相杀,墨知心中一时间难以接受。

“一切都是真的,爷爷他顽固不化,在他眼中,我们这些亲人都远不及他的面子,他所谓的“一口气”

重要。”

对于墨太尉的死,墨瑶只觉着大快人心,至于爷孙之间的感情,早就在墨太尉一次又一次过分要求中消耗殆尽。

“是啊,他老人家太过自我,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我们在他眼中,也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墨知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之前听二叔说,他死后要葬在青州,待到与韩国国战结束,我便动身前往青州,祭拜二叔。”

喜欢儒道至上?我在异界背唐诗!

请大家收藏:(xiakezw.cc)儒道至上?我在异界背唐诗!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无上霸天

无上霸天

身怀魔道绝世秘典,苗疆第一恶霸意外穿越到了异界。魔法?斗气?统统弱爆了!创世大陆,一个小胖哥从此风骚崛起,彪悍的开启了一段无良,无耻,无赖,无敌的无上传说!...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