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轰——!
攻击已至。
乔奢费和安迷修紧盯着爆炸处。
他们都感知到,刚刚的攻击虽然让暗红硝烟消散了大半,但并没有真正伤到其内部的三枚腰带。
待烟尘散尽,三枚腰带却已经重新凝聚暗红硝烟弥漫周身,快速升高。
很快,众人惊讶的发现,周围有无数道黑色气团涌向三枚腰带,而那些黑色气团,正是来自于此前死掉的大批贝集团古朗基。
黑色气团的喷涌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几乎所有战场死掉的贝集团古朗基都化为了养分,不远万里,前仆后继的冲向高空的暗红硝烟。
乔奢费等人想要阻止,但无济于事。
黑色气团的数量太多,他们无法全部拦下。
裹挟三枚腰带的暗红硝烟也已经在黑色气团的滋养和保护下逐渐壮大,任凭怎样攻击也没法伤到其中的核心。
众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暗红气团迅速壮大,逐渐膨胀成一道壮硕的虚影。
暗红虚影在无数黑色气团的滋补下变得凝实,最终在众人又一波攻势形成的硝烟内,出现了一道狼首人身的凶狠兽人。
“吼!
!
!”
一声狼嚎贯穿苍穹,天地间随之变得黯淡。
“我,恩·伽米奥·杰达,回来了!”
怪人地下高昂的狼兽,小而圆润的眼中射出凶邪的绿光。
“竟然将我的腰带分给那些低贱的蝼蚁,达古巴,我要你付出代价!”
当初,它从封印石中复活,刚想一展争霸世界的伟业,就见到了同为恩集团的达古巴。
同为恩集团伽米奥自然不怕达古巴,但它那时毕竟刚复活,并不想与之起冲突,却没想到那个疯子,竟然二话不说直接朝自己杀来。
至于后面......
没有后面,伽米奥只记得当时达古巴冲过来的身影从白色一瞬间变成了黑色,下一刻自己的腰带已经被对方夺下,心脏处也被捅了一个大窟窿。
这对伽米奥来说本就是一个莫大的耻辱,更何况达古巴竟还将自己的碎片分给手下各个集团的人,让它们利用自己的力量进化。
伽米奥自认是身份高贵的王者,其它集团的人无一例外都是俯首称臣的手下甚至是奴仆,而达古巴这番行为对它来说无疑就是最为恶毒的羞辱。
伽米奥环顾四周,吐出一阵鼻息,“拿我的力量就为了做这些事情?”
身为恩集团,古朗基之王,伽米奥自然也有自己独特的能力,比如现在袭击各个区域的大量贝集团古朗基,就是三人众利用它的能力,将那些死去的生物复活成古朗基。
从某种方面来说,同种实力情况下这种能力恐怕比达古巴还要麻烦。
“呵,只不过你没想到吧达古巴,我不仅能复活那些低贱的奴仆,还能借此复活自己。”
“要怪就怪你的手下太过贪心,吸收我如此多力量的情况下还毫不设防,这下不仅让我复活,还拥有了更强大的力量。”
“等我吞了你,我将成为真正的古朗基之神!”
伽米奥神色癫狂,心中正思量着无数虐杀达古巴的方法。
轰!
就在伽米奥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时,身下却有五道攻击已至,炸的没有防备的它身形一歪。
“嗯!
?”
伽米奥龇起獠牙,冷眼望向乔奢费等人,“卑微的蝼蚁,本来看在你们助我复活的情况下还想赐你们成为我的奴仆。”
“没想到你们这么着急送死!”
“哪那么多废话。”
库忿斯最先冲出,一跃而起带动手中巨斧就要一挥而下。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