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黑白无常拿着酒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阎王与洛阳跪在地上结拜兄弟。
“皇天在上。”
“厚土在下。”
“今日我地府之主阎王。”
“今日我天界执法天神。”
“在此义结金兰,结成异姓兄弟。”
“虽然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能同年同月同日死。”
“咳,大哥,我们是不会死的。”
阎王咳嗽一声说道。
洛阳一拍额头:“对哦。”
心道一声你是不会死,但是我……嗯,我也是不会死的,虽然是一介凡人,但却是天界执法天神,怎么可能会死呢。
“大哥。”
阎王一脸激动地看着洛阳。
“咳,阎王,你的年龄应该比本神大吧。”
洛阳咳嗽一声说道。
阎王大手一挥:“大哥无论是在学术上还在身份地位上,仰或是对道的理解上和格局上都比小弟我要高大上,理应您是大哥,我是小弟。”
“正所谓无谓年龄,达者为先,你先小弟我闻道于前,是以您应该是大哥才是。”
洛阳闻言老脸一红,随后老神自在地颔首:“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当这个大哥了。”
“大哥。”
“二弟。”
这一刻,洛阳与阎王四目相对,从此金兰义成,结为了异姓兄弟。
黑白无常看着洛阳与阎王义结金兰一脸懵逼,我们只不过是去拿了几瓶酒来,你们怎么就成了异姓兄弟了?
“你二人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点拿酒过来,今天,本王要与我大哥一醉方休。”
阎王看向黑白无常大手一挥。
“啊,是是是是,阎王大人。”
黑白无常迅速跑了过来。
“阎王大人喝酒。”
“执法天神喝酒……”
“还叫什么执法天神,现在执法天神是本王的结拜兄弟了,叫大爷,以后叫我就叫二爷。”
阎王打断白无常的话说道。
洛阳闻言吓了一跳,大爷?这个大爷我可不敢当。
“二弟,别,千万别这么叫,大哥我当受不起大爷之称,关键是我还年轻,不想被人叫成爷,还是按他们原来的叫吧。”
阎王顿了顿微微颔首:“那就听大哥的,你们继续叫他执法天神吧。”
黑白无常也是松了口气,若真叫执法天神为大爷了,在外人面前还以你执法天神成了地府之主呢。
这可不能乱叫。
“哈哈哈哈,今日能与大哥共醉,小弟三生有幸,大哥,来,小弟敬你三杯。”
阎王很开心,又是三杯酒下肚。
妖怪高中,嬉笑怒骂!有事儿您找我!我们就是妖怪请来的逗比救兵!!!!...
她,是21世纪鬼医圣手苏璃月,活死人肉白骨,千金难求她出手!一朝穿越成被发配尼姑庵的战王府弃妃,没被毒死却险些被呛死,更有邪火作祟,上岸便遇美男。你若乖点,我便对你怜香惜玉些。苏璃月挑起美男的下巴,一整个生吞活剥。什么,渣夫得胜归来就要另娶?看她怎么一身海青斗绿茶。皇家人找茬?看她不掀翻整个皇朝!什么?她竟还喜当娘?两个萌宝,一个能御兽,一个断吉凶,护起短来还奶凶奶凶!后来,绿茶女翻车了,白莲花被打脸了,整个京城都被搅合得天翻地覆,而从前那个暴戾冷情的战王爷竟摘下面具,露出那夜那张美男脸,自觉跪起了算盘。众人惊王爷不要白月光了吗?战王含泪爆吼都给本王闭嘴,王妃才是本王的白月光!两萌宝摇头渣爹,回头已晚,娘亲已在议亲。...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